转发《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根据郑州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辖区内 从事废钢铁、废铜铝、废纸加工,废塑料、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以及机电产品再制造的企业自愿开展申报。申报企业应按照规范 ( 准入 ) 条件要求,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加盖企业公章 ), 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已公告企业申请更名、变更产能、退出公告名单的,应向 属 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其中,变更产能应参照新申报企业提交材料 ) 。相关材料均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 ( 以下简称 “平台”, http://green.miit.gov.cn ) 提交 。

二、请申报的企业 于 4 月 30 日前 将纸质申报资料(两份)报送至 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工信办 ,企业申报资料电子版 (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形成 PDF 格式 ) 通过平台 ( http://green.miit.gov.cn ) 申报。

 

联系人:张振杰

联系电话: 0371-6131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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