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和上街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队各科室、各大队: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8号)要求,结合我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郑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依照方案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附件:2025年郑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