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公示

为加强郑州高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命名暂行办法》, 特 开展 高新 区第 七 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拟定 郑州高新 区第 七 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8 人(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1 0 天。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向郑州市中原区高新社会事务中心教育文化体育部文化 体育 旅游科提出 书 面意见,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 0371—67991031,邮箱: zzgxqwhlyk@126.com

 

附件 : 郑州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 七 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郑州市中原区高新社会事务中心教育文化体育部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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