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 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 的通知》(豫人社 办 〔 20 23 〕 74 号) 文件要求 , 按照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财社〔20 24 〕 194 号)有关规定,现对我区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保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1. 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2. 离校 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 “先缴后补”的办法, 对 就业困难人员首次申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对离校 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现行补贴标准养老保险为按照灵活就业人员保底基数缴费标准的 2/3,医疗保险为实际缴费的2/3。
三、 办理要件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 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 “ 就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 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2.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 社会保障卡 复印件 ;
4. 社保缴费凭证 ( 税局打印的完税证明 ) 。
5. 高新区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社保补贴就业信息核查表
四、 具体执行
(一) 老人老办法:为保障辖区已享受补贴人员的权益,对 2024年12月之前在高新区已享受补贴人员一办到底。
(二) 新人新办法:首次在辖区申报的人员分为两类,一种 曾经没享受过补贴的人员,一种在其他辖区申报过的人员;这两类人员 严格按照要求以就业地申报,申请人需提交当年度 1-6月份相关就业资料,并填写就业信息核查表,社区/村核查办事处复核。
五、 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20 25 年 7 月 1 日 至 2025年7月25日 ,将对 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申领社保补贴业务受理,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申请人向就业所在地 办事处社会事业服务科 申请灵活就业 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
2. 受理初审。 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应予以受理,通过河南省 “互联网 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提交 区组织人事部 审核。
3. 审核公示。 区组织人事部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 各办事处 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 5个工作日的公示。
4. 资金拨付。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联系人:黄艳莉 孙素勤 联系电话: 0371-67992832
邮箱: gxqcyjyzx @163.com
附件: 1. 《灵活就业 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高新区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社保补贴就业信息核查表
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