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批准,省民政厅下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郑州市新密市袁庄乡撤乡设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25〕26号),同意新密市撤销袁庄乡设立袁庄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规定,请在行政区划变更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变更并上报完成情况报告。
特此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8日
新密市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批准,省民政厅下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郑州市新密市袁庄乡撤乡设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25〕26号),同意新密市撤销袁庄乡设立袁庄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规定,请在行政区划变更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变更并上报完成情况报告。
特此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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