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和《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41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点安置对象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14〕211号)予以废止。我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按照《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787号)及上级有关规定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