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贾红霞代表:
您好!您在郑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中牟县丈八沟、石沟提升至市级管理并统筹治理的建议》收悉。您在建议中提出:“丈八沟、石沟为跨区域河流,为确保水利基础设施防洪安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关要求,建议将中牟县丈八沟、石沟提升至市级管理并统筹治理,将河道防洪标准提升至50年一遇。”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此建议,专门抽调有关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深入调研,系统研究,认真答复。现就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丈八沟和石沟两条河流均流经中牟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中“省辖市、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的河道主管机关”、“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涉及两县(市)以上的主要河道,由省辖市或授权的县(市)河道主管机关设置专管机构实施管理”。目前郑州市共有大小河道124条,其中跨区域河流28条,均设置有市级河长,但仅有贾鲁河、七里河、潮河、十七里河、十八里河等12条河流的部分河段,由市政府授权的水利、城管、园林等部门管理。市级管理河道主要特征:一是对主城区或主要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极为重要,二是有力支撑我市生态水系建设,三是涉及跨行政区较多,多为4个以上。
2024年11月,中牟新区设立,与中牟县实行一体化管理,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职能,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由中牟县负责。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河道管理模式,我们主动咨询省水利厅,并多次组织人员赴济南、上海、杭州等地学习交流。综合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及其他地市实际发现,目前暂无省级新区行业支持政策,各地区河道管理现状均为仅有少数主要河流归属市级管理,其余河道为河道所在地区水利等部门管理。总体来看,目前我市河道管理模式与其他部分城市河道管理方式基本一致,针对您提出的将河道提级管理的建议,目前仍需以市人民政府郑政文〔2003〕7号、郑政文〔1996〕72号、郑政函〔2011〕88号所界定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准,后续我们将持续对接跟进,待有相关政策窗口时,积极争取各类政策支持。
市水利局始终高度重视全市河道治理工作。中牟县石沟排涝工程已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正在加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2024年11月,市水利局指导中牟县水利局积极申报重点区域排涝项目,目前该工程已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利领域重点储备项目清单及重点区域排涝项目清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24〕1761号)有关规定,中牟县石沟排涝工程作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属于中央预算内重点支持领域,按照项目投资的60%给予支持。建议中牟县水利局根据现行相关技术规程规范,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前期工作深度和质量,待项目前期工作条件成熟后,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市水利局将持续做好指导帮助,力争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中牟县丈八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编制完成,但因项目涉及基本农田等因素,尚未完成批复。2022年,市水利局编制完成了《郑州市中小河流治理方案》并逐级报送至水利部,目前该工程已纳入《国家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治理目录中。按照《国家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30年一遇防洪治理标准,丈八沟治理项目全段共需新增占地1922亩,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013亩,并涉及部分林地。资金争取方面,由于丈八沟河道流域面积较小,目前仅符合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申报领域,在政策允许时,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下一步市水利局将持续指导帮助中牟县水利局积极对接上级政策规划、争取上级资金,加压推进丈八沟河道治理项目,提升中牟县及全市防洪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