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关于对评标专家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相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我部于近日收到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金梭路(药厂街—梧桐街)道路工程投诉事项的督办通知》。依据督办通知中“河南省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该项目2月11日开标、评标时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认定,并经我部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在2025年2月11日郑州高新区金梭路(药厂街-梧桐街)道路工程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未按照规定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违法行为属实。

为严肃评标工作纪律,规范评标专家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五十五条、《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办法的通知》之规定,给予该项目评标专家:李军伟、艾兰、杨满荣、李静贞暂停3个月抽取评标资格的决定,具体暂停时间以省发展和改革委记录为准。

希望全体评标专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职业道德,提高职业素养,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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