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新密分局 拟对河南今香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000吨芝麻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 - 2025 年 12 月 24 日 ( 5个工作日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河南今香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今香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000 吨芝麻制品建设项目 | 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下牛村九组永兴路 | 河南 省源镁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项目建成后规模为年产 2000 吨芝麻制品,主要包括芝麻香油、小磨香油、熟芝麻、芝麻酱。芝麻香油生产工艺流程:原料 ( 芝麻 )- 清理 - 去石 - 烘炒 - 压榨 - 过滤 - 灌装。熟芝麻生产工艺流程 : 原料 ( 芝麻 )- 清理 - 去石 - 烘炒 - 冷却 - 灌装。芝麻酱生产工艺流程 : 原料 ( 芝麻 )- 清理 - 去石 - 烘炒 - 冷却 - 磨酱 - 灌装。小磨香油生产工艺流程:原料 ( 芝麻 )- 清理 - 去石 - 烘炒 - 冷却 - 磨酱 - 晃油 - 过滤 - 灌装。 | 1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 1 座化粪池( 5m 3 )处理后由吸粪车定期抽走,综合利用,不外排。 2 、废气: 项目拟在振动筛投料口设置集气罩,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烘干机密闭,出气口连接集气管道;废气收集进入经 1 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 ;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0mg/m 3 , 15m 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3.5kg/h ),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4 年修订版)》涉 PM 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 PM 不高于 10mg/m 3 )。 项目烘炒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燃烧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 1066-2020 )表 1 要求(其他炉窑:颗粒物≤ 30mg/m 3 、 SO 2 ≤ 200mg/m 3 、 NO X ≤ 300mg/m 3 、烟气黑度 ≤ 1 )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4 年修订版)》(豫环办〔 2024 〕 72 号文)中涉锅炉 / 炉窑企业绩效分级 A 级企业要求(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颗粒物 10mg/m 3 , SO 2 35mg/m 3 , NOx50mg/m 3 )。 项目天然气热水器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燃烧后通过屋顶排气筒( DA003 )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 2089-2021 )表 1 (燃气锅炉)要求(颗粒物 5mg/m 3 、 SO 2 10mg/m 3 、 NO X 30mg/m 3 、烟气黑度 ≤ 1 )。 项目压榨、磨酱、晃油等工序产生的异味经车间负压收集后进入 1 套“油烟净化器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4 )排放 。 项 目固废暂存间顶部设置集气管道,异味收集后引入 1 套“油烟净化器 活性炭吸附装置”(与压榨、磨酱、晃油工序共用 1 套)处理,然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4 )排放。 3 、 噪声:本项目设备噪声源强为 70-90dB ( A ),生产设备置于密闭厂房内,设置基础减振,风机加装隔音设施,经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2 类标准要求(昼间 60dB ( A )、夜间 50dB ( A )),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和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 2 类标准(昼间 ≤60dB ( A )、夜间 ≤50dB ( A ))的限值要求。 4 、 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杂质、废滤纸收集后和生活垃圾一块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油渣、酱渣、油饼、废检测样品收集后暂存于 1 座固废暂存间,然后出售给饲料厂;废活性炭由厂家定期进行更换回收。 | 企业共发放调查表 10 份,回收有效调查表 5 份,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
二、 权利 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新密分局
联系电话: 0371 — 6 9815620
通讯地址: 新密市西大街街道 445号;市区内乘坐2路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 东 厅 一 楼建设项目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