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25年12月22日我局受理了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士康扩产项目配套天然气热力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1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士康扩产项目配套天然气热力站工程 | 郑州市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明湖街道 经北四路与第十大街交叉 口 西南角 | 郑州正和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 2025 年 12 月 22 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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