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东新区分局拟对郑州东高铁枢纽供电能力补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5 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郑州东高铁枢纽供电能力补强工程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中兴南路交叉口东南约 150m 处 |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指挥部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东高铁枢纽供电能力补强工程利用铁路既有用地新建变电、配电合建所 1 座(命名为商都变配电所),占地面积共计 3500 ㎡,新增 2 路 10kV 电力配电电源, 1 路 220kV 电源(由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负责接引),所内设置 1 台单相牵引变压器,户内式布置,容量为 63MVA ,进出线侧断路器、隔离开关等供电设备安装;新建变配电所至上网点 13 回 17 路供电线安装,配套房建、暖通、通信、信息、给排水及通所道路等工程。 本工程总投资为 1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54.5 万元,占工程总投资比例为 0.5% 。 | 一、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一)大气保护措施 1 )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2 )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 3 )车辆运输变配电所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4 )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5 )施工车辆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现场道路以及出口周边的道路不得存留建筑垃圾和泥土。 6 )变配电所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7 )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8 )按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在重污染天气三级及以上预警期间,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加强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管。停止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等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作业环节。全面做好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 在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对环境大气影响有限。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1 )新建变配电所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距离项目 50m 处商都路的公共卫生间,减小建设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2 )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开挖作业;所内砂石料加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 )对于混凝土养护时先用吸水材料覆盖混凝土,再在吸水材料上洒水,根据吸收和蒸发情况,适时补充。在养护过程中,大部分养护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被蒸发,不会因养护水漫流而污染周围环境。 在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1 )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 2 )本工程位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按《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 2024 年版)》(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四部门公告 2024 年 第 40 号),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进行施工。 3 )本工程位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应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作业时间。原则上在午休时间及夜间应限制高噪声施工。 4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在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对声环境影响有限。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 )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 2 )本工程变配电所主变等建构筑物基础开挖余土应优先回用于场地平整,依据设计文件,本次新建工程外弃土工程量共计 100m3 ,主要为建筑垃圾及基坑余土,由施工方就近清运至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认可的合法弃土场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弃置。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在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及设施的基础上,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有限。 (五)生态影响分析 1 )土地占用保护 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活动限制在站区范围内,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 “工完料尽场地清”。 2 )植被保护措施 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避免对施工作业带外的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3 )水土流失防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工程开工前应做到先防护,后开挖。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土建施工期间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如遇大风、雨天,应及时作好施工区的临时防护。 ②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或异地回填,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 ③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 ④变配电所施工区域的裸露地面应在施工完成后尽快采用碎石铺设,防止水土流失。 在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对于建设区域的生态环境影响是短暂及可逆的。 二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一)运行期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在项目运行期需对变配电所进行定期巡查及检修,应对变配电所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不对工程周边区域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 (二)运行期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变配电所正常工况下,所内无工业废水产生,变配电所内的废污水主要为变配电所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本工程所内设有化粪池,化粪池容积能够满足变配电所变配电所临时运维人员的生活污水处理需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商都路市政污水管网。 在项目运行期,要求变配电所运行维护人员对所内化粪池及相关处理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及维护,保障其能正常使用。 (三)运行期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在项目运行期,要求变配电所运行维护人员对其进行定期巡查及维护,保障变配电所的正常运行,确保变配电所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 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运行期电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在项目运行期,要求变配电所运行维护人员对变配电所进行定期巡查及维护,保障变配电所的正常运行,确保变配电所厂界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 8702-2014 )中 4000V/m 、 100 μ T 的标准限值要求。 (五)运行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 )对于变配电所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应收集集中后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2 )蓄电池使用寿命结束后,直接由有资质的单位现场更换回收,不在所内暂存。 3 )变配电所正常运行期间不会产生废变压器油,检修状态下产生的废油不在场内暂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事故油及含油废水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运维单位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变配电所事故或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油应进行回收处理。蓄电池使用寿命结束后,直接由有资质的单位现场更换回收,不在所内暂存;检修可能更换的废矿物油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针对变配电所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二、 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东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371—67179 272 邮箱: zdhuanbao@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众旺路 1 号( 45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