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和拟审批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医学学科融合创新研究院及化学学院拔尖人才科研融创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告知承诺制)

  • 索引号:005252362/2026-00093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2026-01-28
  • 发布日期:2026-01-28
  • 关于受理和拟审批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医学学科融合创新研究院及化学学院拔尖人才科研融创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告知承诺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高新 分 局 现将 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医学学科融合创新研究院及化学学院拔尖人才科研融创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 影响 评价文件的基本 情况 进行受理和 拟审批 公示。公示期为 2026 年 1 月 28 日 - 2026 年 2 月 3 日 (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公共参与情况

    1

    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医学学科融合创新研究院及化学学院拔尖人才科研融创基地建设项目

    郑州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 239 号亿达科技新城二期 7#楼

    郑州大学

    河南省鸿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用亿达科技新城二期 7-1# 楼一至五层、 7-2# 楼一至二层,建设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医学学科融合创新研究院及化学学院拔尖人才科研融创基地建设项目

    一、 废水: 实验室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产生的脓水及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 污水 一起 经 园区污水总排口 排入市政 污水 管网 进入 郑州市双桥 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表 4 三级排放标准和 双桥 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二、 废气: 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及万向罩 收集后经 干式酸雾净化箱 活性炭吸附 装置 ( TA001 ~ TA015 ) 处理后共用 5 根 30 m 高 排气筒 ( DA001 ~DA00 5 ) 排放 ;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 1套干式酸雾净化箱 活性炭吸附 装置 处理后经 1 根 30m 高排气筒( DA00 6 )排放 。

    三 、固废: 生活 垃圾 交由环卫部门 统一处理; 一般工业 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 或 由厂家直接回收 ; 危险固废暂存危废暂存间, 定期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 、噪声: 对高噪声设备 采取隔声 、 消声、减振 等 降噪 措施后 ,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3 类标准。

    二、 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联系电话: 0371-67985728

    通讯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银兰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305 室

    附件
  • 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医学学科融合创新研究院及化学学院拔尖人才科研融创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 郑州大学医学科学院医学学科融合创新研究院及化学学院拔尖人才科研融创基地建设项目申请表及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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