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河南省人民医院核医学扩建项目(Y-90、Lu-177)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索引号:005252362/2026-00147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关键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2026-02-12
  • 发布日期:2026-02-12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河南省人民医院核医学扩建项目(Y-90、Lu-177)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河南省人民医院核医学扩建项目( Y-90、Lu-177)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3日-2026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河南省人民医院

    河南省人民医院核医学扩建项目(Y-90、Lu-177)

    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7号

    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拟在 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7号 院区, 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Y-90微球和Lu-177,用于放射治疗。

    本项目在正常运行后,距核医学工作场所各控制区内房间防护门、观察窗和墙壁外表面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应小于2.5μSv/h,如屏蔽墙外的房间为人员偶尔居留的设备间等区域,其周围剂量当量率应小于 10μSv/h。放射性药物分装的箱体、通风柜、注射窗等设备应设有屏蔽结构,设备外表面30cm处人员操作位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2.5μSv/h,放射性药物分装箱体非正对人员操作位表面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25μSv/h。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1.66E-01mSv,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最大值为3. 31 E-02mSv,符合《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中“职业照射的剂量约束值不超过5mSv/a,公众照射的剂量约束值不超过0.1mSv/a”的要求。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371—6 7189281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 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

    附件
  • 河南省人民医院核医学扩建项目(Y-90、Lu-177)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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