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 郑州高新区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 有关 规定,郑州市中原区高新社会事务中心教育文化体育部 拟开展第 八 批 区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 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 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 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 五 )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 (三代百年以上) 、活态存在。
( 六 )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 五年 保护规划。
二、申报材料
( 一 ) 项目申报 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保护单位、项目保护计划 等 (见附件 1)。
( 二 )项目申报 照片、 录像片及辅助材料(见附件 2)。
三、工作程序
(一) 各 单位 、各 项目负责人 向 郑州市中原区高新社会事务中心教育文化体育部 提出申报 郑州高新区区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请。
(二) 郑州市中原区高新社会事务中心教育文化体育部 收到 申报 材料后,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 符合条件的 项目进行 论证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提出 评审 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严格审查遴选,切实将一批代表性强、保护利用价值高的优秀项目推荐上来。
(二)科学认定,确保质量。可采取专家推荐、单位申报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选择申报项目,依靠专家,科学认定,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
(三) 认真准备,把握时限。 项目申报书 、申报照片 和辅助材料 胶装成册, 一式 2 份,其余材料一式 1份, 于 5 月 31日前报送至 郑州高新区非遗展示馆 ,同时报送项目申报书和 辅助材料 的电子 版 ,由 高新区非遗展示馆 统一报送至 郑州市中原区高新社会事务中心教育文化体育部 。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未达到要求或超过申报时限者,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宇坤 联系电话: 18937626086
地址:郑州 高新区国槐街 雪松路北 100米路西郑州高新区非遗展示馆
附件: 1. 郑州高新区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2. 郑州高新区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