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6年度郑州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1日
2026年度郑州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立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领导干部学法活动为载体,切实增强法治思维,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二、学法内容
政府领导干部学法活动采取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法治专题讲座、部门行政办公会议学法及个人自学等方式进行。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
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承办单位:市司法局)
3月:《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承办单位:市司法局)
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月:《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国务院令第825号)(承办单位:市司法局)
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承办单位:市应急局)
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承办单位:市国防动员办)
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承办单位:市司法局)
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主办单位:市委网信办,协办单位:市司法局)
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承办单位:市园林局)
11月:《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以上内容,采取提请书面学法资料、承办单位负责人主讲、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授课等方式进行学习。经市政府同意,市司法局可以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等新情况对学法内容作相应调整。
(二)法治专题讲座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等课题,适时邀请法律专家为市政府领导及各工作部门负责人作辅导报告。(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市司法局)
(三)其他单位学法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央、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确定本地区本部门202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并按计划贯彻落实。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
领导干部学法是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基本举措,是提升关键少数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方式。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学法时间、内容、人员、效果等落实到位,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
市司法局负责督导推进全市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议题材料进行预先指导审核。各承办单位负责与市政府办公室提前沟通,确定学法方式,按要求准备学法议题材料,经市司法局预审后提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议题安排、会议纪要、媒体报道和网站公开。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参照前款明确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责任。
(三)确保质效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应在每次学法活动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报送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适时组织开展媒体访谈、走访座谈等活动,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学法效果进行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