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 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 2026年第一季度经济发展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6〕1号),现就做好2026年第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6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运行〔2026〕5号)

二、 奖励政策

对 2026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军工企业),给予10万元财政奖励。对2026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财政奖励。

三、 申报范围

2026年3月31日前纳入且仍在省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工业企业及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军工企业。

省属企业通过所在市 (县)工信、财政部门申报。

四、 政策标准

(一)满负荷生产标准

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一季度满负荷生产:

主要能耗为电力的直供电企业,季度用电量不低于去年同期,月均用电量达到去年月用电量峰值 80%(含)以上。月用电量峰值,即2025年用电最多月份的用电量。

非直供电企业,电力、热力、燃气和水的生产供应业企业及因 2025年4月1日后技术改造导致能耗水平发生重大转变,或确实无法采取第1项标准进行认定的企业,季度营业收入不低于去年同期,月均营业收入达到去年月营业收入峰值的80%(含)以上。月营业收入峰值,即2025年最高月份的营业收入。

(二)排除条件

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的企业不得申报 (通过 “ 信用河南 ” 查询 )。

(三)申报企业数据资料来源

1. 企业用电量数据由各地电力公司审核并盖章提供,营业收入数据由各地税务部门核定并盖章提供。

2. 因技术改造导致能耗水平发生重大转变的企业,需提供发展改革等部门认定的技改备案。

3. 新投产企业相关数据可参考投产后一个季度的数据进行比较。

4. 非直供电企业及确实无法采取第 1项标准进行认定的企业,由 各园区运营中心 现场核实并出具证明材料。

五 、申报程序

202 6 年 4月 6 日 前, 企业 按照 “企业申报材料清单”要求将 申报材料 纸质版 ( 按顺序加分隔页胶装 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送至财政金融部经济发展科) 及电子版( 申报材料盖章 PDF扫描件、附件 4 《 2026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申报汇总表》 和附件 5 《 2026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情况表》 的 Word 版, U盘拷贝报送 ) 提交至 企业所属园区运营中心 。

202 6 年 4月 7 日 前, 各园区运营中心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申报材料盖章 PDF扫描件、附件4和附件5的Word版,U盘拷贝报送 )报送至经济发展部工信办。

三 、 有关要求

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填报相关数据、信息,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套取财政奖补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及材料报送地址:

经济发展部工信办: 61313335  高新区创新中心1号楼C422

财政金融部经济发展科: 67981477  高新区国槐街6号高新区管委会南三楼B309

枫杨园区运营中心: 61317760  高新区创业中心1号楼4楼C428

梧桐园区运营中心: 61286757  高新区大学科技园西区研发五号楼南侧连廊处2楼213室

双桥园区运营中心: 67122017  高新区莲花街与红楠路交叉口金玺总部港6号楼2楼203

科学城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19213993037  郑州市荥阳市广古路032县科学城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附件: 1. 高新区 供电公司、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2.202 5 年 -202 6 年分月用电量情况表

      3 . 202 5 年 -202 6 年分月营业收入情况表

       4.2026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 励申报汇总表

 5.2026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奖励资 金情况表

            6.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7.诚信承诺书

 8.企业概况(供参考)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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