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
为进一步规范 我区 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管理,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促进更高质量就业,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 2026年第一批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 征集 原则
坚持 “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择优遴选”的原则,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培训评价质量和社会信誉度,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和社会评价组织。
二、征集范围及对象
本次征集的机构分为培训机构与评价机构两类,申报机构需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一)培训机构。 在我区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有意愿和能力承担培训任务的普通高校,以及有成立培训中心文件 (企业内部)、师资、场地、必要经费保障的规模以上企业培训中心(以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为主)和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共就业训练中心)。
(二)评价机构。经人社部网站或河南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备案可查询的 我区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
三、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信誉良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需持有合法有效的办学许可证且2024年度年检合格。
2.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办学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无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与培训评价项目及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实训设施设备和稳定的师资队伍(或考评员队伍)。教学(评价)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择优推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符合我区重点产业以及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范围内的机构。
5.存在以下问题的机构不予推荐:2021年以来发生责任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场地、师资、设备与专业不匹配的;审批时间在2025年6月30日之后的。
四、报送流程
本次征集推荐采用线上填报方式,由我区统一审核后向市人社局推荐,经市局汇总报送至省级人社部门,由省级部门对各地推荐机构进一步遴选审核后,统一面向社会公布。
填报时间截止至 3月13日,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联系报送,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推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 67981776
邮箱 :gxqcyjyzx@163.com
联系地址 :高新区火炬大厦3楼A3002 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2 6 年 3 月 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