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东新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X射线显微镜(工业CT)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索引号:005252362/2026-00227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东新区分局
  •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2026-03-25
  • 发布日期:2026-03-25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东新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X射线显微镜(工业CT)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东新区分局拟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 X 射线显微镜(工业 CT )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 年 3 月 25 日- 2026 年 4 月 1 日( 5 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 X 射线显微镜(工业 CT )应用项目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 S-6 号楼 1 楼 C105B 室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河南蓝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 136 号, 为满足土木与交通学院科研及教学需要,新增 1 台 Xradia Context microCT 型 X 射线显微镜(自带探伤室设计)放置于 S-6 号楼 1 楼 C105B 室,用于对混凝土构件内部微观结构的三维成像 。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进行室内探伤作业,每天检测 8~10 个样品,每个样品检测时长约 30 分钟,全年累计曝光时间 1000 小时 。 本项目预算总投资60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2.46%

    1 建设阶段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外购工业 CT 自带探伤室及控制系统,无土建施工工程。施工期污染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噪声、废包装材料及安装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活污水依托 S-6 号楼现有洗手间,排至学校污水处理站。综上,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工业 CT 建设阶段只进行设备的安装,并且在设备安装期 间,工业 CT 不开机,不产生 X 射线,不会产生辐射影响,无放射性废物产生。

    2 . 运行期 “三废”影响分析

    2.1 废气

    本项目探伤机在运行时发出的 X 射线会使探伤室内的空气发生电离,从而产生极少量的臭氧、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 。 项目工业 CT 的最大管电压为 160kV ,释放的 X 射线能量相对较低,臭氧和氮氧化物的产生较少,废气经排风管道 排入外环境 ,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2 废水

    本项目工业 CT 不存在使用定、显影液的情况,无废水产生。

    2.3 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业 CT 长期使用后靶材消耗、灯丝烧断、真空度下降等会导致其失效,产生废 X 射线源。废 X 射线源产生量为 50kg/4a ,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置。
    3 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建设和设备安装期间, X 射线探伤机不开机,不产生 X 射线,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辐射影响,也无放射性废物产生。

    本项目正常运行时,工业 CT 探伤室四周、顶部及工作人员操作位等各关注点处的剂量率在( 3.92 × 10-7 ~1.21×10- 2 ) μSv/h 之间,满足《工业 X 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 GBZ/T250-2014 )中 “屏蔽体外 30cm 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 2.5μSv/h ”标准限值要求及本项目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的要求。

    本项目正常运行时,职业人员受到的附加年有效剂量最大为 1.21 × 10 -2 mSv/a ,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18871-2002 )中不超过 20mSv/a 的标准限值要求和 5mSv/a 的管理限值要求。公众人员受到的附加年有效剂量最大为 4.34 × 10 -4 mSv/a ,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18871-2002 )中不超过 1mSv/a 的标准限值要求和 0.1mSv/a 的管理限值要求。

    二、 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东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371—67179 272 邮箱: zdhuanbao@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众旺路 1 号( 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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