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奖补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 202 6 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奖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 开展 202 6 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奖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单位:经科技部或省科技厅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机构。

(二)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时间在 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之内;且资金到账时间,即转账凭证和发票时间均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之内。

二、补助标准

对促成先进技术在省内转移转化的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省财政按其本通知 “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内技术合同成交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和发票)给予最高2%的奖补,每家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作为技术成果输出方,与注册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技术成果需求方签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 5年以上)或技术开发合同;合同须完成认定登记。

(二)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作为第三方,促成并参与签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 5年以上)或技术开发合同(需显示机构名称和工作内容),且技术受让方(买方)注册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合同须完成认定登记。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奖补:

1.以技术秘密为标的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

2.技术合同交易双方存在相互隶属关系、直接或间接投资与被投资关系,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3.技术成果输出方的技术来源不清晰、权属不明确,或存在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的;

4.涉及国家授权知识产权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未按要求提供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出具的转移、许可备案证明的;

5.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202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数,或社保缴纳不正常的;

6.2025年1月1日至材料报送截止日期期间,申报单位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或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

四、申报材料与程序

(一)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填写并报送《 2026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奖补申请表》(附件1)、《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奖补专项绩效目标表》(附件2),并按附件1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程序

1.单位申报。将《2026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奖补申请表》(附件1)、《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奖补专项绩效目标表》(附件2)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后报送至相关主管单位。

2.审核推荐。各主管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材料和《2026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奖补申请汇总表》(附件3)加盖主管单位印章后,统一报送至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材料电子文档(Word版,每个申报单位单独一个文件夹)发送至邮箱。电子文档材料须与书面申报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五、有关要求

(一)同一技术合同仅限一家申报单位申报,不得多头、重复申报。 评审过程中发现同一技术合同由技术成果输出方和第三方同时申报的,取消所有相关申报单位本年度奖补资格,且 2年内不得申报我省技术转移类奖补资金。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奖补资格并列入省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三)申报单位自主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法依规出具相关审计报告。

(四)申报材料装订要求。申报材料使用 A4纸双面印刷,逐页编制总页码,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顺序为:封皮、目录、附件1、附件2,一式两份。 

      六、报送时间及地址 : 因需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请各申报单位尽早报送材料,请于 2025年6月 2 日前 报送至 郑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部科技办公室  ,同时报送电子版,包括《 202 6 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奖补申请汇总表 》, 逾期不再受理。

省科技厅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0371-86230355

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                  0371-65802522

河南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0371-65949881

邮     箱:kjtcxzx@163.com

高新区联系方式:

郑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部科技办公室   电话: 67980850

       郑州高新区瑞达路 96号创业中心1号楼C区六楼C620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