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琴:
李素琴不服被申请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理行为,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于2026年3月20日依法受理。经审查,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于2026年5月6日作出郑开管(行复终决)〔2026〕80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因本机关此前已根据你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明确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向你邮寄《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但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上述《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你不服本机关复议决定,且未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领取上述《行政复议决定书》,可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国槐街6号,联系电话: 0371-61656702)
附件:郑开管(行复终决)〔2026〕80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