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76年,是郑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设有15个二级学院,开设59个专业。学校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数控技术培养培训基地、国家新能源汽车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教育部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院校。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生命健康学院院长1人
信息工程与大数据学院院长1人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1人
二级学院院长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资格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9〕8号)和《河南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豫办〔2023〕26号)等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均应为合格以上等次。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诚实守信。
(二)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政策、教学规律和学科专业建设,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组织管理和沟通交流能力,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具有宽阔的办学视野,具有高校或研究机构管理工作经历和经验。
(三)具备招聘岗位相关的学科背景、学习经历,具有管理经验,具备深厚的教学与科研实力,成果丰硕。近五年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荣誉1项以上(包括中央组织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导的人才工程、竞赛项目或荣誉标准);能够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带领团队开展研究并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攻关项目;发表本领域高水平专业论文。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学术影响力。
(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引领学科专业和二级学院高质量有特色发展的能力。
(五)能全职到校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经学校党委研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二)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条款的;
(三)本人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或者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
(五)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七)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聘期与待遇
(一)原则上引进后首聘期5年,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任。
(二)根据受聘人员的人才层次、学术水平、岗位职责等,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以及良好的工作与科研支持条件和生活保障。特殊人才“一事一议”。
1.安家费80万元(一次性),分年度支付,来校当年发放60%,三年考核合格发放20%,五年考核合格发放20%。
2.科研启动费(一次性)80万元。
3.基本工资(聘期):专业技术职称高于三级按实际专业技术职称待遇,专业技术职称低于三级按专业技术三级待遇。
4.绩效工资(聘期):一年税前15万。
5.配偶安置: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能够满足学校教学、管理要求,根据相关政策,协助进行工作调动,帮助安排相关工作。
6.子女安置:帮助解决学龄期子女入学(小学、初中)问题。
7.符合《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郑办〔2021〕4号)中高层次人才标准的学校积极帮助申请认定。通过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按《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中第五章政策待遇有关要求执行。
四、聘用后管理
(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的岗位职责、考核、待遇等,根据合同约定管理。
(二)在聘期内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学校的资源条件等所发表的相关论文、著作及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等的知识产权均要归属于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三)把握学科专业建设目标和重点方向,对接学校发展战略,争取学科专业建设资源,提升学科专业整体实力和排名。任期三年内本人或团队需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荣誉。
(四)完成学校安排的相关任务。
(五)聘期结束后,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学校再研究是否续聘和相关待遇。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初审、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和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填报《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含教育工作经历、个人科研与管理工作业绩等)及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和主要打算。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报告扫描件。国内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有多个教育经历的,要提供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和有关认证报告。提供的所有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均需在验证有效期内。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聘任证书、人才计划或学术成就相关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pdf格式)。
4.近十年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项目、奖励、专利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等。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6.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报名时间: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6月9日—2026年12月9日报名,将以上所有报名材料打包压缩为zip或rar文件,以“应聘岗位 姓名”格式命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邮箱(zzyzzb1@163.com)。
(二)初审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部会同人事处、纪委、教务处、科研处、应聘学院等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学历背景、学术业绩等条件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并结合学校建设规划择优确定初选合格人员,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予另行通知。
(三)复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入围人选进行面试复选,综合各方面情况,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合格者才能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果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人选,在同岗位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察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9〕8号)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依据岗位条件和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相关岗位作出评价。
(五)公示和任职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入职和聘任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66962327 (郑州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371—65001768(学校纪委)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13703993488) 侯老师(13937155697)
联系电话:0371-65002069 0371-64966918
工作日8:30-17:00
学校地址:郑州市郑上路081号
电子邮箱:zzyzzb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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