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殊群体食品安全防线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431号建议的回复

  • 索引号:MB1821951/2026-00044
  • 发布机构: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人大建议
  • 成文日期:2026-07-17
  • 发布日期:2026-07-17
  • 关于特殊群体食品安全防线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431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孙莹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特殊群体食品安全防线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深化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推动从“保安全”向“优服务”升级

    (一)强化源头可溯与共治

    您建议统筹市、区快检资源,升级信息化平台并向家长委员会开放查询权限,这正是我们当前发力的重点。

    在抽检层面,我们已建立常态化与专项化相结合的抽检机制,坚持专项抽检与日常抽检并行。2026年抽检计划中专门设有针对校园食品安全设置校园餐饮和校园预包装的分包抽检任务。同时每年在中高考、春秋季开学、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我们会针对校园开展专项抽检。同时,我们已持续开展“你点我检”活动,面向家长和学生开放线上征集渠道,对师生关注的食品种类开展靶向抽检并实时公示,后续将进一步统筹市、区两级快检资源,定期为学校食堂提供定向抽检服务,让源头监管更加可感可及。

    目前,全市1184所供餐中小学校已全部纳入智慧监管平台,实现阳光采购、智能收货、财务共管等全流程数字化留痕。下一步,我们将依托正在加快构建的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全面接入阳光采购、食材溯源、数据统计等模块,实现“一屏统览、一网统管”,并探索向膳食监管家长委员会分层开放供应商资质、食材溯源及快检数据查询权限,压实源头管控与社会监督。

    (二)优化过程监管与周边治理

    您提出依托“明厨亮灶”建立“行政抽查 学校自查”线上巡查机制,编制《家长督查简易清单》,这与我市现有实践一脉相承。目前,全市中小学食堂已实现“互联网 明厨亮灶”全覆盖,并正在推广AI视频识别技术,对违规操作实时抓拍、闭环处置,推动监管由“人盯”向“数治”跃升。我们已建立自查自纠、推磨互查、区县复查、重点抽查、专项督查“五查联动”机制,常态开展“四不两直”督导,下一步将固化“线上视频巡查 线下飞行检查”双轨模式,提升过程监管效能。在家长参与方面,市教育局已全面建立膳食监管家长委员会,遴选具备专业背景的家长参与食材验收、后厨巡检、陪餐评价等全过程监督。

    市城管局将校园周边列为市容秩序严管区域,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治理工作,重点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定点值守,依法查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在工作中,坚持疏堵结合、教育为先,强化日常巡查与错时管控,严防问题反弹;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持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切实保障学生食品安全与出行安全。

    为切实保障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紧盯学校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原材料进货查验、加工制作过程、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面排查。组织开展中小学食堂食材供应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起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食堂食材供应商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将进入中小学食堂信息化服务平台的110余家供应商纳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指导食材供应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市市场监管局驻局纪检监察组建立健全“局组”联动机制,强化行纪贯通,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各县市区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会同教育、财政、卫健、公安等部门每学期对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至少组织开展1次联合检查,通报相关情况,督促问题整改。

    二、填补托育机构食品安全监管空白,实现“从无到有”规范管理

    (一)加快制定专项规范

    市卫健委已谋划出台《医疗卫生机构食堂安全管理实施意见》,监督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等)食堂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托育机构食堂安全管理,聚焦婴幼儿饮食安全,落实精细化食品安全及卫生管控要求。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郑州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郑市监文〔2022〕60号),从制度层面有效保障托育机构婴幼儿饮食安全。

    (二)嵌入审批与强化常态监管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文《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2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8号)《郑州市卫健委等十委局关于做好郑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郑卫〔2020〕49号)通知要求,对举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凡是符合在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中明确托育服务内容的,只要申请人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均依法予以审批。托育机构的开办符合法定要求,应办尽办,有力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在机构取得相应许可证后,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培训规范经营秩序,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的开展,可有效的消除食品、用药安全隐患,保障婴幼儿身体健康。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对辖区托育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录制托育机构餐饮食品安全培训视频,通过远程教育方式对全市托育机构保育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有效提高升托育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并依据托育机构食堂风险等级评定结果,按频次要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排查风险,消除隐患,确保托育机构食品安全,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身体健康。

    结合托育工作情况,市卫健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联合印发《郑州市2025年度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方案》,明确评估范围、实施步骤及结果运用,以国家卫生健康委《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为依据,在全市开展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工作。评估抽检范围为经过各区县(市)初评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完成情况。评估采取现场查看和查阅资料两种方式。重点查看机构内部场地设施、收托管理、安全责任、保育服务、机构管理情况。同时,对托育服务机构内部相关记录、佐证材料等进行检查核实。2025年评定三星托育机构29家、二星托育机构47家、一星托育机构13家,共计89家星级托育机构。

    三、健全老年助餐食品安全支持体系,构建“社区化”温情守护网

    (一)推动助餐点规范化与可持续运营

    我市已全面建成684个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含老年食堂、老年餐桌、老年助餐点),实现每个乡镇(街道)均有配餐型老年食堂(中央厨房),有效覆盖40%城镇社区与10%行政村,切实解决老年人就近就餐需求。为保障运营规范与食品安全,市民政局已组建专项核查验收组,对助餐场所开展全流程核查验收,重点检查挂牌运营、服务记录、助餐协议、信息台账等基础工作,实地核验设施配置与服务运行,并随机走访老年人征求意见。

    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郑州市养老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引》、《郑州市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郑州市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和《郑州市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总结”工作制度》等多项工作指引,指导各级养老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行为,保障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在现有建设与日常检查基础上,重点强化食品安全保障,全面推进助餐点摸底建档与网格化管理,大力支持“社区场地 优质餐饮企业供餐”可持续模式,依托政策激励提升运营稳定性,从源头筑牢老年助餐食品安全底线。

    (二)加强针对性科普与嵌入式关爱

    市民政局积极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建强市级统筹平台,建成集“老年助餐、能力评估、补贴管理、数据分析”模块于一体的市级智慧养老平台,打通部门数据壁垒,实现数据互通共享与养老服务业务全流程线上化管理,有效落实郑州市党建引领网格化高效能治理工作部署,实现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精准探访、贴心关爱。截至2025年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已覆盖全市11192个网格,实现3 万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全覆盖、月均探访3.4万余人次、任务完成率95%以上,探访关爱已全面融入常态化网格服务。同时,可通过“银发顾问”“银发顾问专干”能力培训、养敬老月等活动常态化开展老年群体宣传教育。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现场普法、曝光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豫食考核”培训考核APP等为抓手,提高养老服务机构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意识。

    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一是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为重点,着力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大中型酒店、小餐饮店、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连锁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网红餐厅等各类餐饮业态的日常督导检查工作。主要检查食材采购登记台账、食品留样记录制度,食品安全及规范化管理。二是2025年6月至9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夏季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以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旅游景区、特色美食文化广场(活动)、“农家乐”店、高速公路服务区、网红餐厅、自制饮品店、休闲洗浴中心、酒吧、餐饮夜市摊点、网络餐饮、医疗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早餐店等为重点对象,以环境卫生控制、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加工制作过程、餐饮具清洗消毒、打击餐饮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内容。三是联合市民政局深入全市养老机构食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责令整改。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并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四是下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33家养老机构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推动提升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水平。五是为了保障老年助餐点等特殊人群食用的食材源头可追溯,针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持续推进“四化”建设活动。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场内食品销售单位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机制。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信息衔接机制,指导各区县(市)局加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督促市场开办方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入场查验、快检筛查、人员管理等环节,引导市场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六是在网抽专项中设置针对(老年人)保健食品的相关抽检任务,在特殊餐饮单位中设置了针对养老机构的相关抽检任务。

    12315中心结合涉老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特点,畅通并优化12315热线等现有投诉举报渠道的响应处置流程。一是规范12315热线涉老诉求处置流程。在受理环节,对接到的涉老食品相关投诉举报,安排专人负责登记,耐心引导老年人清晰表达诉求,细致询问相关信息,避免因表述不清导致诉求受理受阻。在分流环节,诉求登记完成后,第一时间精准分流至对应辖区或执法处室,明确处置时限和工作要求,确保执法人员快速介入、现场核查,提升处置效率。在后续治理环节,以12315诉求数据为导向,系统梳理涉老食品消费高发问题、重点风险场所,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销售劣质食品等侵害老年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从源头防范安全风险。二是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机制。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应对消费安全特别是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市市场监管局已印发《消费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处置流程和工作要求。根据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及危害程度,建立四级响应机制,对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做到快速响应、科学研判、精准施策、依法处置,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下一步,我们将把食品安全科普与关爱深度嵌入现有工作,以常态化探访、精准化科普,织密老年群体食品安全守护网。

    四、强化统筹督导与绩效保障,确保建议落地见效

    首先为落实基层减负措施,优化绩效考评。根据市委考评办工作要求,各市级部门不能再以单位名义开展年度考核,统一由市委考评办建立考核目标体系,由各区县(市)政府统一上报,根据考核任务和要求对各区县(市)工作进行评价。食品安全考核已改为由食品安全各工作部门分别向市委考评办报送。2025年,市市场监管局立足工作职能,严格落实严控考核规模和考核频次,减轻负担、传导压力、提高效能等要求,科学统筹谋划,依托绩效目标管理平台,将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细化为可量化、可考量、标准明确的指标任务,按时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线上申报工作。通过规范考评工作,推动市场监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落地见效。

    其次为落实入企扫码要求,规范督导检查。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机制工作要求,要严格实行督察检查考核计划和备案管理。结合食品安全目标分别通过部门申报被纳入全市绩效目标管理体系,为方便督促考核目标任务的实现,已明确督导检查工作也由各食品安全工作部门组织实施。且需要与市纪委监委要求的入企扫码工作结合起来,为企业创造“无事不扰”经营环境。市食品安全工作专班办公室作为议事协调机构,无法制定检查计划,不再统一安排督导检查。

    最后为继续强化统筹协调,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市食品安全工作专班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厅字〔2019〕13号和中发〔2019〕17号文件精神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每年提醒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印发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压实责任。根据各工作部门督导检查结果,综合运用食品安全工作约谈、“三书一函”、风险会商交流等机制手段,督促提醒各区县(市)政府落实党政同责,守牢全市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