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郑聚英才计划”加快建设国家人才高地的意见》(郑发〔2023〕19号)和《郑州市产业骨干人才认定实施细则》(郑人社规〔2024〕2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组织高新区开展2026年郑州市产业骨干人才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郑州高新区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人才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重点产业项目企业和优秀中小微企业引进培养的产业骨干人才。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郑聚英才计划”加快建设国家人才高地的意见》(郑发〔2023〕19号)中“扩大产业骨干人才支持范围”的要求,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每个企业申报人数不超过20人。
二、 申报条件(一) 具有本科(全日制)以上学历或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
(二) 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 同,正常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
(三)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学历、专业、年薪、知识技能等符合《郑州市产业骨干人才(急需紧缺专业)需求指导目录(2025-2026)》(见附件2)。
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执行(见附件1),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类)的,即该门类(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领域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学科(专业),还需提供所学专业附加佐证材料。
(四)统招博士、硕士毕业生年龄分别不超过45周岁、40周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当年度1月1日为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在企业关键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取得《细则》第六条规定的业绩、资格、荣誉之一的,可不受年龄限制。
三、 积分标准按照《细则》第七条积分标准执行,所有附加分每人累计不超过20分。
四、 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 申报时间郑州市产业骨干人才认定按年度集中申报、审核和认定。本年度申报系统于7月17日试运行,正式申报时间为7月20日至7月31日,逾期不再接收。
(二) 申报方式采取网络申报方式,由人才所在企业登录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https://zzrs.zhengzhou.gov.cn/)—专题专栏—郑州人才专栏—“郑州人才计划”服务平台—产业骨干人才认定模块进行填报。
五、 认定程序认定程序按照《细则》第八条规定的网上申请、电子预审、资质审核、电子复审、现场核验、综合认定、公示公布的程序执行,现将审核环节有关要求及时间节点明确如下:
(一) 网上申请 。 申请人所在企业对申请人的工作业绩、现实表现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通过申报系统填写申报表格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可根据主营业务选择1—2个产业类别下的岗位进行申报。
(二) 电子预审 。 各开发区、区县(市)人社部门负责受理本辖区企业申报,于8月9日前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电子预审。审核企业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和真实性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一致性。
(三) 企业资质审核 。 通过电子预审的,由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委金融办、市委智慧办等行业主管部门在8月14日前对各自领域申请人所在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申报企业是否属于本部门管辖的重点产业企业,所选产业是否符合该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满足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人才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重点产业项目企业和优秀中小微企业等资质要求。
(四) 电子复审 。 通过企业资质审核的,市人社局按照积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认定名额1:1.5的比例确定复审范围。同时统筹产业发展、均衡区县发展,确定复审名单。复审通过人员不足认定名额的,按序替补。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郑聚英才计划”加快建设国家人才高地的意见》(郑发〔2023〕19号)中“为重点产业项目企业和优秀中小微企业定向配给申报名额”的要求,市人社局将划分企业资质开展复审工作,定向配给重点产业项目企业和优秀中小微企业申报人员当年度10%左右的认定名额。
(五) 现场核验 。 通过电子复审的,由所在企业于5个工作日内携带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郑州市产业骨干人才认定申报表》等至郑州高新区组织人事部人才办(国槐街6号高新区管委会南三楼B308)。区县(市)人社部门查验佐证材料原件,审核无误的留存复印件,由主管领导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或材料不齐全者,审核时视为不通过。
(六) 综合认定 。 通过现场核验的,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市直各行业部门进行综合认定,择优确定拟认定人选不少于400名。经公示无异议的,以市人社局名义发文公布,根据积分情况,分别给予5万-10万元奖励。
六、 申报材料 (一) 个人申报材料1.《郑州市产业骨干人才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系统自动生成,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交人才本人签字承诺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申报时合同有效期需在3年以上;无固定期限合同或合同有效期在3年以内的请提供3年以上任职承诺)。
4.企业近一年内在郑完税信息。
5.申报企业出具的申请人近12个月任职收入证明,其中所担任职务和工资薪金收入需符合申报岗位的条件。
6.申请人近12个月( 202 5 年 7 月 -202 6 年 6 月 )工资薪金证明材料,包括以下两类: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app工资薪金收入凭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年份→选择工资薪金类别,提供每月详细截图,并统一按时间顺序制作为一个PDF文档,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以上两类材料,均须提供近12个月(不间断)的证明材料。
7.申报附加分的,提供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奖项荣誉、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登记信息、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信息、个人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个人学历信息等通过政府资源共享进行核实;无法核实的,由申报企业提供佐证材料。
(二)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其中一项即可)1.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相应证明文件(公示文件不得作为证明文件)。
2. 规模以上企业提供规模以上企业入库证明(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企业年报截图等)。
3. 人才企业提供入选郑州市人才计划资助的证明文件或证书,人才本人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另须提供能证明其为股东的股权证明。
4. 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企业证书或相应证明文件(公示文件不得作为证明文件)。
5. 重点产业项目企业需提供当年度入选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的证明文件。
6. 优秀中小微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入选创新型中小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证明材料。
申报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产业骨干人才)且认定成功的企业不能以重点产业项目企业和优秀中小微企业的资质进行申报。
以上佐证材料须在申报系统中扫描上传,现场核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七、注意事项
1. 请 企业申报专员(尤其是新接手此项业务的工作人员)认真阅读郑州市产业骨干人才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 附件 4 ) ,常见问题都可以得到解答。
2. 申请人所在企业要严把申报关,据实签署考核推荐意见,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所在企业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咨询电话认定申报过程中 若有其他不清楚的问题,可按申报途径咨询高新区组织人事人才办以及各园区运营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一)政策咨询电话
组织人事部人才办:杨老师 67996919
枫杨园区运营中心:牛老师 61316631
梧桐园区运营中心:姜老师 61280193
双桥园区运营中心:李老师 67122015
科学城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王老师 65009936
(二)技术咨询电话:0371—63702166或63702106。 (三)监督投诉电话:0371—67173862。
附件: 1.专业目录
2.郑州市产业骨干人才(急需紧缺专业)需求指目录(2025-2026)
3.《郑州市产业骨干人才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4.郑州市产业骨干人才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