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关于郑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产线提升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 索引号:005252362/2026-00610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
  •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2026-07-27
  • 发布日期:2026-07-27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关于郑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产线提升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郑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产线提升改造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郑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产线提升改造项目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文德路29号

    郑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河南鸿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投资6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本项目建成后年新增轿车夹层挡风玻璃40万片、天窗玻璃(PU)30万片。

    1运行期大气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处理设施:降温 干式过滤 沸石蜂窝吸附床 催化燃烧炉 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经二次密闭打磨间,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 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2运行期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生产废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沉淀 气浮 过滤 消毒”处理,后经厂区生产废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运行期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置于室内、基础减振、局部隔声等措施。

    4运行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废玻璃、废PVB边角料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PU边角料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污泥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污泥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废原料包装物、废丝网及纱布、废抹布、废手套、废蜂窝沸石、废催化剂、废显影液及废矿物油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026年 7 月 27 日 -2026年 7 月 29 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1-66266025

    通讯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街道6号管城回族区政务服务中心(工改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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