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郑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产线提升改造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 郑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产线提升改造项目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文德路29号 | 郑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 河南鸿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总投资6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本项目建成后年新增轿车夹层挡风玻璃40万片、天窗玻璃(PU)30万片。 | 1运行期大气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废气处理设施:降温 干式过滤 沸石蜂窝吸附床 催化燃烧炉 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经二次密闭打磨间,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 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2运行期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生产废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沉淀 气浮 过滤 消毒”处理,后经厂区生产废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运行期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置于室内、基础减振、局部隔声等措施。 4运行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废玻璃、废PVB边角料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PU边角料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污泥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污泥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废原料包装物、废丝网及纱布、废抹布、废手套、废蜂窝沸石、废催化剂、废显影液及废矿物油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2026年 7 月 27 日 -2026年 7 月 29 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1-66266025
通讯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街道6号管城回族区政务服务中心(工改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