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租条件
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南侧、银屏路西侧地块临时用地招租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招租人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办事处,代理机构为弘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该项目的承租人。
2、项目概况与招租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南侧、银屏路西侧地块临时用地招租项目
2.2项目编号:HC-2026-0025
2.3项目位置:位于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南侧、银屏路西侧。
2.4土地面积:约18096.79 平方米(合 27.15 亩)。
2.5规划限定用途:临时使用,仅限用于临时公共停车场,不得修建充电桩等永久性建(构)筑物。
2.6项目租赁期限:2年。
2.7租金最低限价:最低租赁价格为820365元(2年),报价不得低于该限价,低于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2.8租赁模式:按现状租赁,承租申请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现状不满足经营的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期满后承租方须恢复土地原状并通过招租人验收。
3、承租人资格要求
3.1承租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2承租人应具备类似公共停车场运营经验,近 3 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公共停车场运营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3.3承租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经审计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一个月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本项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招租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承租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查询到承租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承租人为无效承租人。
3.5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不得影响周围单位、企业、居民正常生活、生产、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等;承租期间水、电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缴纳。(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租,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4、领取谈判文件须知
4.1领取时间:2026年07月30日至2026年08月03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4.2谈判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3领取方式:现场获取,领取地点:弘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达路科学大道正弘高新数码港1号楼19楼412室。
4.4承租人领取谈判文件时提交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其他资料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5承租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开启时间):2026年08月04日15时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谈判地点):弘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达路科学大道正弘高新数码港1号楼19楼412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租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办事处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22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759808
代理机构:弘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33号1号楼3号电梯厅19层426号
联系人:耿锋凯、郭淑迪、刘瑞环
联系电话:0371-67916696
邮箱:hnhcgs414@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