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公告

为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升市民防空警报识别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定于9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1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一、人民防空警报音响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二、警报鸣放时间

10:00—10:09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10:14—10:23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10:28—10:31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试鸣一个周期。

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共31分钟。

请全体市民听到警报信号后,保持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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