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升市民防空警报识别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定于9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1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一、人民防空警报音响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二、警报鸣放时间
10:00—10:09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10:14—10:23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10:28—10:31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试鸣一个周期。
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共31分钟。
请全体市民听到警报信号后,保持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