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 意 见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08-06-02
发文字号 周政 〔2008〕 30号 发布日期 2008-06-09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

 见

周政 〔2008〕 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打造服务型政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是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之一,是提高行政效能的必要途径,是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更是广大人民群众、企业的迫切希望和要求。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和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自觉地从传统的行政理念中解放出来,清除本位主义和权利思想,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利益与服务、权力与责任、改革与发展之间的关系,以实际行动投入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潮中,切实把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从思想上行动上支持配合中心工作,增强做好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努力形成精简、统一、高效的行政审批体制

    根据《行政许可法》精简、效能、统一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凡是行政审批项目涉及两个科室以上(含二个)的市直行政机关要整合内部科室的行政审批职能,相对集中到一个科室,按照“增一减一”的原则,在不增加科室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并整建制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服务科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审查、决定、听证、变更与延续等行政审批工作。没有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的窗口单位也要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对集中到一个科室,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由窗口集中统一受理和办理。努力形成单位围绕窗口、窗口围绕群众服务的职权明确、权责统一、高效顺畅的运行机制。

    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凡是符合法定条件、手续完备、不需要到现场勘验的申请事项,做到窗口现场受理、现场审验和现场审批;需要到现场勘验的申请,窗口受理后,由窗口工作人员或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勘验,勘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把勘验报告送达窗口,窗口接到勘验报告的当日向申请人出具办理结果;需要上级机关审批的申请事项,窗口单位无条件代办;需要窗口单位签发批准文件的,要在窗口签发文件;涉及三个以上窗口办理的申请事项,市行政服务中心召开联审会议,代办队全程代办,切实提高效率。

    三、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抓好工作落实,提高服务质量

    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工作,做到“五个落实”。行政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对窗口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窗口评比活动,提高窗口办事能力和中心整体服务质量。

   (一)落实分管领导。为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各窗口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分管窗口工作,负责协调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分管领导要到窗口现场办公。

    (二)落实审批人员。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的窗口单位,要整建制地进驻中心窗口办公。没有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的窗口单位主要行政审批科室的科长(主任)及业务骨干必须随项目进驻窗口工作。

   (三)落实审批权限。窗口单位要对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下达授权通知书,明确审批权限,确保窗口工作人员能办事,办成事。

   (四)落实进厅项目。清理后所有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审核、核准、许可、注册、登记、年检、年审等)都必须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原单位不能再行受理和办理,涉及多个部门的年检事项由中心设立联合年检窗口,统一联合年检。依法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除地点不固定的项目外,要全部进中心。经本级政府批准的确属不宜在中心直接收取的规费也要纳入中心监管范围,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便民服务项目要本着方便企业和群众,宜进则进,能进则进的原则,提高“一条龙”服务能力,建立高效、方便的综合服务平台。

    (五)落实办公设备。各有关窗口单位要给窗口配备办理证照所需的计算机、打印机、通讯传输等办公用品用具,确保窗口工作的正常、高效开展。

    四、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透明服务型政府形象

    所有进中心审批事项实行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目录、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承诺时间分解到办事流程中)、收费标准、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八公开”,在单位上墙,在中心网站和窗口服务指南上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必须按照公开的内容实行承诺服务,不得在公开内容之外增加审批环节、提高收费标准。行政服务中心本着便于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的原则,编制《周口市行政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五、切实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力争建设一流的行政审批队伍

    窗口单位在选派窗口工作人员时,要按照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浓的标准选派高素质的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窗口工作人员的调整要经过中心的同意。中心要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素质。行政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评结果进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使用和提拔的依据。努力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地。

同时,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安、交通、劳动、房产等各个分中心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                                                                                二○○八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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