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

发文机关 周口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0-07-09
发文字号 周政〔2010〕39号 发布日期 2010-07-13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

周政〔2010〕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农作物秸秆数量大、种类多、分布广,全年可收获农作物秸秆700万吨左右。过去秸秆是我市农村居民主要生活燃料、大牲畜饲料和有机肥料,少部分作为工业原料和食用菌基料。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能源消费结构改善和各类替代原料的应用,加上秸秆综合利用成本高、经济性差、产业化程度低等原因,开始出现季节性、结构性的秸秆过剩,违规焚烧现象屡禁不止,乱堆乱放普遍存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影响安全。为加快推进秸秆资源化、商品化、无害化利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结合起来,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新为保障,通过秸秆多途径、多层次的合理利用,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有效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开发。

(二)基本原则

1、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加大对秸秆焚烧的监管力度,研究制定鼓励政策,调动农民和企业利用秸秆的积极性,对现有的秸秆利用单项技术进行归纳、梳理,坚持秸秆还田利用与产业化开发相结合,鼓励企业进行规模化和产业化生产,引导农民自行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2、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各县(市、区)种植业、养殖业的现状和特点,秸秆资源的数量、品种和利用方式,合理选择适宜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进行推广应用。在满足农业利用的基础上,合理引导采取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气化、工业利用等方式,逐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益。

3、依靠科技,强化支撑。加强技术集成配套,建立不同类型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模式,强化技术支撑;推进科技入户,进行技术培训,创建科技项目,推广简捷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促进技术普及应用;大力开发操作简便、集约利用水平高的实用新技术。

4、政策扶持,公众参与。统筹考虑国家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政策情况,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以市场为基础、政策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推进产业化

1、加快建设秸秆收集体系。建立以企业为龙头、政府引导农户参与、市场化推进的秸秆收集和物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建设必要的秸秆储存基地。鼓励发展农作物联合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

2、大力推进种植(养殖)业综合利用秸秆。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和机械化直接还田。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是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农作物秸秆中含有大量的有机质、氮、磷、钾和微量元素,是农业生产重要的有机肥源之一。每亩秸秆直接还田,相当于施标准肥50公斤,而且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是无公害农业的重要肥料来源,对于促进土地生产良性循环、提高耕地基础肥力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秸秆氨化、青贮、微贮是开发秸秆饲料的有效手段。由于秸秆氨化方法简单效果好,深受广大群众欢迎,推广饲养草食型家畜,利用秸秆发展畜牧业,潜力很大,同时可促进农业生产的良性循环。用农作物秸秆培养基栽培食用菌,投资少,见效快,技术简便,经济效益高,与生产有机肥相比能进一步提高秸秆的利用价值,也适合一家一户和规模化生产。

3、有序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生物质能。结合乡村环境整治,积极利用秸秆生物气化(沼气)、热解气化、固化成型及炭化等发展生物质能,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合理安排利用秸秆发电项目。秸秆的燃料利用主要是生产沼气和秸秆气化两种方式。当前我市正在大力推广沼气应用,气化站也开始建设,要加大资金投入,逐步规模化发展。

4、积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加工业。鼓励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引导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人造板材、包装材料、餐具等产品生产,减少木材使用。积极推广秸秆制造酒精、淀粉等化工原料的新技术,不断提高秸秆利用附加值。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制定秸秆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团体和个人发展农作物秸秆利用产业,鼓励发展秸秆沼气、秸秆代料栽培食用菌、秸秆生物肥料、秸秆打捆销售、生物质燃料等技术。凡是秸秆综合利用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积极立项,环保部门快速环评审批,土地部门落实用地。

2、制定秸秆利用补贴政策。研究制定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产业发展机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秸秆发电、秸秆气化、秸秆燃料乙醇制备技术以及秸秆收集贮运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给予适当补助。将秸秆还田、青贮等相关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对秸秆还田、秸秆气化技术应用和生产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等给予适当资金支持。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秸秆处理机械给予信贷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进行重点补贴和累加补贴,农机部门要在全市主推“小麦联合收获、秸秆粉碎还田、玉米机械直播”和“玉米联合收获、秸秆粉碎还田”两种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同时,积极推广“玉米人工收获、秸秆机械还田、小麦旋耕精少量播种”机械作业和机械青贮、小麦秸秆切抛、秸秆捡拾打捆等秸秆机械化利用技术。

3、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和扶持发展农机协会、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依托农机服务组织,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以机收、机播、机耕和机械化秸秆还田为主要内容的农机作业服务,大力发展农机跨区作业、合同订单作业和耕种收“一条龙”作业。加大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针对农民购机自有资金不足问题,要制定购机贷款优惠政策,加强农机信贷服务,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秸杆综合利用和禁烧作为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完善秸秆禁烧的相关法规和管理办法,制定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具体政策,狠抓各项措施和规定的落实,努力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目标。

(二)加强部门分工协作

建立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加强配合,统筹研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加强对地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农业部门指导地方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的规划编制工作,农业部门要指导地方开展秸秆资源调查,科技部门要会同农业等部门抓好技术研发和推广工作,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出台具体的财税扶持政策,环保部门要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的督促检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三)加强秸秆禁烧监管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对秸秆禁烧等做出具体规定,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实行群防群治。要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实时监测和现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贴近生活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公众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认识,使禁烧秸秆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农业秸秆利用意见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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