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11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

发文机关 周口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0-10-10
发文字号 周政〔2010〕51号 发布日期 2010-10-14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编制2011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
通知

周政〔2010〕51号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就编制2011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抓好各方面工作,结构调整稳步推进,民生工作继续加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经济回升势头继续向好,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在此基础上,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形势依然错综复杂,经济回升基础尚不稳固,经济社会发展中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预计2011年全市财政收支矛盾仍将异常突出。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为“十二五”发展打好基础的重要一年,科学合理编制2011年市级部门预算有利于我们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2011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依法组织收入,不断壮大财政实力;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编制2011年市级部门预算遵循的原则:

1、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市级部门预算继续坚持从紧的原则,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支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2、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等规定,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单位以前年度结余资金、财政拨款、非税收入等各项资金,将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扩内需保增长、集中财力办大事。按照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要求,综合运用减免税费、增加支出、财政贴息等多种手段,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增长;集中整合各种性质和投向相同或相近的财政性资金,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战略部署和确定的中心任务,科学配置财政资源,权衡轻重缓急,集中财力解决事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勤俭节约,注重绩效。按照建设节约型政府的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公用经费和一般业务性支出预算,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压缩出国团组,严格控制公车购置,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市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试点,做好重点支出绩效考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加强项目管理和论证,细化支出预算。对部门支出预算中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财政要求的项目进行清理。对事业发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编制专项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的要求,支出预算要细化到支出项目。

6、加强人员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给人员支出。2011年,在安排行政事业单位个人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时,不超编单位按实有人数核定,超编单位按编制核定,超编人员预算内不安排任何经费。临时机构不安排个人部分经费。自收自支单位预算内不安排经费。

7、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为维护部门预算的严肃性,年度预算执行中,除重大政策性因素外,收入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除因国家出台调资政策、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外,一般不再追加支出预算。

二、预算编制的办法

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收入预算和部门支出预算。2011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办法是:

(一)收入预算

按收入来源,将单位收入划分为: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间转移收入、其他各项收入等。

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历年收入情况,科学测算本单位的各项收入。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对隐瞒不报或少报收入计划的,财政部门将按瞒报或少报数额抵减财政拨款;对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要依法做到应收尽收,防止和纠正因收支脱钩而应收不收、应罚不罚。对财政拨款收入,要充分考虑需要和可能两个因素,按照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编列;对于政府性基金,要根据以往年度的收入及当年政策因素编制;对缴入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专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单位性质和国家收费政策,按收费项目逐项填报;对其他各项收入,要根据单位实际创收能力填报。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收入审核,保证收入的真实性。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生产和事业发展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和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等。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由市财政局按照2010年10月底专业银行代发的当月工资额、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人事局审批的当月工资标准核定。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按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核定,社会保障缴费由财政局直接拨付经办机构,经办机构不再对单位进行征收。

财政差额补助单位和定额补助单位的补助,按2010年标准执行,列入个人部分。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的编制。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公用经费、小汽车燃修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等。2011年公用经费标准按2010年标准执行,依据市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人数和实有人数计算编列;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和国家规定的比例编列。商品和服务支出由市财政局直接编制,部门核对无误后确定。

3、生产和事业发展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根据市级财力现状,市级部门和单位的生产和事业发展专项支出总体维持2010年的水平。按照调整支出结构的要求,各部门首先要对2010年本部门事业发展专项支出逐项认真清理,对投向相同的项目进行整合。其次,各部门在确定事业发展专项支出项目时,要优先安排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政策性强的刚性支出项目,不留硬缺口。第三,各部门结合行业发展的特殊情况,另行上报事业发展项目的备选项目,由市财政局按照轻重缓急列入备选项目库,并在审核预算和年度执行中视财力情况予以安排。第四,对于重要的专项项目,要报告绩效目标。各部门在上报2011年生产和事业发展专项支出项目预算时,要提供详细的项目资料,出具有关的文件和政策依据,报告绩效目标。市财政局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填报生产和事业发展专项支出预算建议草案,汇总报市政府批准后列入部门预算草案。

4、各部门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的编制。参照以往年度支出情况、结合当年政策和工作任务,由市财政局明确支出项目列入事业发展专项支出预算。

5、按照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管理的政府采购支出、大型会议费、基金支出和能够直接支付到供应商的其他大型项目等,编入财政直接支付类型。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豫政〔2010〕60号)精神,从2010年起,市本级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形成的收益要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必须在财政部门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7、社保基金预算的编制。社保基金预算坚持收支平衡,适当留有余地,不得出现赤字。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综合考虑上年度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结合上年度基金决算,科学编制2011年社保基金预算。

8、债务预算的编制。市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梳理债务情况,认真准确填写债务报表,通过建立科学透明、规范合理、安全有效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全面反映政府部门在预算年度举债和偿债情况,科学举债、高效用债、及时偿债。债务预算按照市财政局周财债〔2006〕7号规定的原则、范围和口径编制。

9、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及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范围的支出项目,要编列政府采购预算。部门上报预算中所列采购性支出项目,应实行政府采购而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的,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直接编列。执行中需要政府采购而年初预算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财政部门不予拨付资金。

10、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有基金收入的部门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和规定的基金使用范围,比照财政拨款的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要求,项目支出必须明确细化到具体执行项目和使用单位。

11、总预备费。由市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编列。

三、编报范围和程序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中与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都属于编制部门预算的范围。报销单位预算由上一级主管单位负责编报。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收入预算和部门支出预算。

各部门按照规定的报表格式编制2011年本部门预算建议草案,同时按要求提供详细的资料。如工资和离退休经费发放表、遗属补助审批表、工资基金册、机构编制批文、编制审核通知单、调入、调出和离退休手续、增资、晋档审批表等,要保证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市财政局按照编制预算的原则,审核编制2011年市级预算(草案),报经市政府审定后,提请市人代会审查批准。市财政局将市人代会批准的2011年市本级预算批复到部门和单位。

四、编制部门预算的要求

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和时间报送市政府审核后提请市人代会审查批准。

(一)细化部门支出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按照市政府要求,2011年市直各部门编报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预算要具体核定到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有二级以下基层预算单位的要编列到基层单位,以适应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需要。支出预算一经市人代会审查批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批准的项目落实,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调整预算。

(二)认真清理有关配套政策。除党中央、国务院及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及省财政厅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和世界银行、外国政府贷款外,其他配套资金不予安排。各单位在安排生产和事业发展支出时,要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压缩一般性支出,取消零星分散补助支出。

(三)认真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各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的管理,实事求是的预测编制政府非税收入预算,做到应收尽收,严禁隐瞒收入、虚报支出。各部门要科学、准确、合理地编制支出预算,非税收入没有专项用途的,首先要保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其次是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保证公检法公用经费标准落实;第三,安排业务费和专项经费。预算执行中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和客观情况变化引起该项工作量发生变化,市财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支出预算。

(四)切实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认真编制本单位的预算建议草案,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审核、汇总所属单位预算。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的时间将本部门预算建议草案及有关资料和微机数据磁盘送市财政局。

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全局观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布置2011年预算编报工作,确保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年九月十六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