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周口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1-07-12 |
发文字号 | 周政 〔2011〕 37号 | 发布日期 | 2011-07-15 |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西华县、市公安局等单位的
通报
周政〔201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6月 9 日凌晨,从浙江省德清县开往我省开封市的大型客车豫 C63658 (属洛阳第二运输公司)行驶至大广高速 2036km 400m 东半幅(西华县境内)时,与车牌号为豫 K61508 和豫 AC8892 (属许昌万通运输公司)的两辆重型货车发生碰撞后撞断护栏侧翻在路沟内,造成 9 人死亡、 23 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不惜一切代价救治受伤人员,全力以赴处置事故。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启动快速反应应急预案,紧急抢救伤员,迅速勘查现场。高速交警日夜奋战在第一线,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面对多数伤亡人员家属情绪比较激动,个别家属言语过激,矛盾一触即发的严峻现实,快速反应,处置得当。西华县委、县政府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医疗救治、信访稳定和家属接待等工作。市卫生局加强协调,组织精干力量投入救治。周口市中心医院和西华县人民医院不讲代价、不讲条件,全力以赴救治伤员,细心周到做好护理工作。市、县两级民政、安全生产等部门都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经过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截止 6 月 16 日, 9 名死者尸体全部火化,家属携带死者骨灰返乡; 23 名受伤住院人员中, 17 人出院,赔偿金全部到位, 2 名危重伤员逐步好转,其余 4 名伤员病情稳定。 6 月 30 日,最后的 6 名伤员中, 1 名转往郑州市治疗,其他 5 名转往德清县治疗,事故善后处理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充分展示了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表扬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西华县、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中心医院和西华县人民医院等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健全机制,加强配合,扎实工作,提高效率,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为我市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