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意见

发文机关 周口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1-07-28
发文字号 周政 〔2011〕 47号 发布日期 2011-08-03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意见

周政〔2011〕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和正确行使,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提高行政效能,推进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重要意义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操作力和执行力,为周口经济社会的快速平稳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重要意义

推行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端正行政机关的工作风气,提高行政机关工作效率,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规范科学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更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现实需要。

(三)主要原则

职权法定原则,制度建设要以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各机关所有的职权要有法律依据,避免乱行政现象的产生。

便民高效原则,制度设计重在为公共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

公开透明原则,实行权力内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科学规范原则,提高行政效能必须使权力在科学规范的道路上运行。

分步实施原则,在部分行政权力集中的部门先行试点、逐步推进。

二、主要内容

(一)依法清权确权。 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按照统一格式、统一编制、统一审核的要求,编制、优化、审核行政权力目录,并公示。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熟知自己岗位的行政权力依据、行政权力内容、行政权力范围、行政权力的权限与义务,切实做到职权法定。

(二)依法制作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在各机关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的基础上,各部门要以行政职权目录为依据编制与职权一一对应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流程图主要内容应包括:行政职权的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即工作流程及流程中与相关岗位的衔接点;办理时限;工作质量标准,即办理质量及服务态度要求;监督制约环节,即内部监督机构和外部监督渠道及联系方式等。各机关行政权力运行领导小组应联合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绘制做出审核确认,并在办公场所及单位网页上公示。流程图发生变更时,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修订、公布。

(三)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实效情况。 对于各机关应为的行政事项的具体实施情况要公开,并注意将公布形式从静态转向动态。行政机关应当制作格式统一、体例规范、内容完整的行政权力运行实效图,如实记载行政权力行使过程的各环节、各职权的具体实施情况。对于本部门要做的工作有明确的计划,已完成的事项、正办理的事项、待办理的事项、被投诉情况及各事项的负责人等应一并公开。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要确定行政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行政职权部门要围绕岗位职权以及每项行政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监督、考核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认真查找在业务流程、工作机制、相关制度、外部环节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部位或环节,确定该项行政权力的风险点。

(五)制定和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 围绕决策、执行、监督、考核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对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进行重新审定和调整,不断优化和完善。针对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明确预防风险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和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形成不同权力之间、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之间的有效制衡和相互协调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结合我市基本情况,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指导安排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各行政机关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领导机构的负责人应由各机关主要领导担任。

(二)尽快明确相关责任。 各级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做好其负责范围内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工作。各行政机关是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主体,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制度建设的规划、目标、完成时限、具体要求以及工作计划,把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开展。

(三)大力推动工作落实。 各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法律、政策和工作三个层面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加强本区域、本机关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强化工作指导,搞好工作培训,总结典型经验,推动工作落实。待条件成熟时,出台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实施细则。

○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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