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周口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7-30 |
发文字号 | 周政 〔2012〕 40号 | 发布日期 | 2012-08-15 |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1年度承接产业转移先进单位的决定
周政 〔 2012〕 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承接产业转移取得了明显成效,共承接产业转移项目242个,合同总投资443.8亿元,承接省外资金379.8亿元,累计到位资金212.3亿元,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为进一步营造大力承接产业转移的良好氛围,根据《周口市承接产业转移考核办法》,通过考核评定,太康县获得一等奖,沈丘县、商水县获得二等奖,淮阳县、西华县、鹿邑县获得三等奖。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太康县等6个承接产业转移表现突出的县进行表彰,对获一、二、三等奖的县,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元的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辉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学习先进,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力争承接产业转移取得新突破。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