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 对市盐业管理局进行表彰的通报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3-01-10
发文字号 周政〔2013〕6号 发布日期 2013-01-25

周口市人民政府

对市盐业管理局进行表彰的通报

周政〔20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2年,市盐业管理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市场管理,狠抓计划落实,推进食盐专营,食盐购进完成48611吨,食盐销售完成48900吨,均超额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食盐市场占有率达98%以上,保障了全市食盐市场安全稳定供应,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走在了全省盐业工作的前列,得到省盐业管理局的充分肯定。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盐业管理局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市盐业管理局总结经验,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创新举措,奋发有为,力争上游,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做出更大贡献。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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