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2年度责任目标完成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3-07-03
发文字号 周政〔2013〕41号 发布日期 2013-08-12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2年度责任目标完成先进单位的决定

周政〔2013〕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奋勇争先,务实重干、求实求效,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项责任目标得到了较好完成。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2012年度责任目标完成较好的商水县等14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强化责任目标管理,抢抓机遇,持续求进,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圆满完成2013年度各项责任目标任务,为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周口市2012年度责任目标完成先进单位名单

2013年7月3日


附件

周口市2012年度责任目标完成

先进单位名单

一、县(市、区)

商水县人民政府

太康县人民政府

沈丘县人民政府

西华县人民政府

二、市政府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市统计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市农业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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