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纺织服饰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4-12-01
发文字号 周政 〔2014〕 50号 发布日期 2014-12-16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纺织服饰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周政 2014〕 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纺织服饰产业发展, 切实把我市建成纺织服饰产业强市,现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市场需求变化,以“创新、优化、升级”为核心,以“产业支撑,龙头带动,打造品牌,壮大规模”为重点,强化招商引资,增强创新能力,支持项目建设,推动集聚发展,构建比较优势突出,产业带动明显,结构优化、产业升级、布局合理的现代纺织服饰产业新体系。

二、发展目标

(一)基地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纺织服饰加工基地达到8家,实现销售收入560亿元,规模以上纺织服饰产业增加值达到140亿元。

(二)出口龙头企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纺织服饰出口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到15家以上,出口额占全市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30%以上。

(三)名牌企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省级名牌纺织服饰企业达到10家以上,国家级名牌纺织服饰企业达到5家以上。

三、发展重点

(一)大力发展以棉花为主要原料的棉纱、棉布产品。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推广紧密纺、喷气纺、转杯纺等新型纺纱技术和新型织造技术、电子提花技术。以太康、扶沟、项城专业园区为依托,围绕面料开发搞好上下游产业链的有机结合。加快产品向精梳、色织、提花、丝光等方向发展,以提高质量和附加值为重点,积极发展休闲面料等特色品种,为中高档服装生产加工提供支撑。

(二)积极发展以棉纱为原料的日用纺织产品。以沈丘、淮阳、商水等专业园区为依托,重点发展各种毛巾、浴巾、床单、被罩、沙发巾、餐巾、桌布和窗帘布等产品,深度开发毛巾类产品。开发高档日用生活类等毛巾织物,提升具有优势的提花、割绒浴巾产品档次,提升优势产品规模和竞争力,为家用纺织品生产提供支撑。

(三)大力发展以运动服、休闲服为主的出口服装。加快服装自主品牌建设,重点推进羽绒服装、针织服装的品牌化及区域品牌的建设。以川汇区、郸城、项城、沈丘为重点区域,依托我市周口台南制衣、郸城鼎祥制衣、项城市鹏宸制衣和周口市星光辉服饰等龙头服装生产企业为依托,以生产运动服、休闲服出口服装为发展方向,以提高生产规模和水平为重点,加快培育知名品牌和企业集团,努力打造国内一流服装生产及出口基地。

(四)积极发展以造纸网为主的产业用化纤纺织品。根据我国相关产业对纺织品的需求,积极开发产业用纺织品,重点发展蓬盖类材料、土工织物、过滤材料、医疗卫生保健材料、建筑材料、环保材料、防护材料、包装材料、骨架材料、汽车内饰材料等。以沈丘县造纸网业工业园区为依托,华丰网业公司、恒丰网业公司等龙头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着力发展高强多层造纸网,建立全国最大的造纸网生产基地。

(五)大力发展以佩带装饰为主的纺织布艺小服饰品。以川汇区、郸城、项城、沈丘为重点区域,依托我市劳动力资源优势,围绕帽子、袜子、手套、手帕、工艺挂件和伞等小服饰品的研发和生产,突出地域文化特色,生产适合市场需要的小件纺织服饰品。

(六)加快发展纺织机械、纺织物流产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立足技术创新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加快发展高生产率、自动化、多功能的纺织服饰机械。加快规划建设符合纺织服饰产业发展的物流网络,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完善物流配送网络,提高物流效率。

四、主要措施

(一)积极培育纺织服饰龙头生产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选择年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的纺织服饰企业作为重点培育企业,加大扶持力度,鼓励上市融资,扩大规模,尽快成为国内、省内知名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纺织服饰龙头企业以强化主业、培育核心竞争力为主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资金注入、品牌运作、技术输出、管理输出等多种方式,实施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控股、参股,进一步壮大纺织服饰产业规模。

(二)创建纺织服饰产品知名品牌。积极支持企业创建国家及省、市名牌,对入选企业给予表彰并优先推荐参加省和国家名牌评选。积极推荐纺织服饰出口基地龙头企业的产品申报“河南省国际知名品牌”。鼓励纺织服饰企业参加各类纺织服饰展销活动,并对参展企业进行补贴,补贴金额根据参加展会的规模、层次等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过参展费用的70%。

(三)推进纺织服饰产业技术创新。加强纺织服饰产业创新体系建设。瞄准国际纺织服饰产业发展趋势,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校为支撑,自主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的纺织服饰创新体系。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建立产品开发创新机制。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纺织服饰产业关键技术的开发研究和成熟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和水平。支持纺织服饰生产企业建立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引导棉纺企业提高装备水平,加快产品升级,拉长产业链条,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更新和改造,加大设备和生产安全、节能环保设施投资,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对国外引进的符合国家鼓劲的项目和关键设备,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财政贴息资金。加快纺织服饰企业采用节能环保技术实施清洁生产,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鼓励企业与知名院校(所)联合创办行业专用人才培训院校,或单独创办行业人才培训基地。

(四)推进纺织服饰产业集聚发展。加强纺织服饰产业集聚区规划工作,引导纺织服饰生产企业和项目向园区集聚。鼓励引导骨干企业做好发展规划,引导企业配套协作,实现集聚共赢发展。鼓励支持连片综合开发,推动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和配套化转移。加大对重点纺织服饰产业集聚区的支持力度。鼓励重点纺织服饰产业集聚区加快纺织机械、装备制造、印刷、包装、物流产业发展,建成产业关联度高的现代纺织服饰产业集聚区。本着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相对集中、高产高效的原则,统一规划和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专用化的纺织原料生产基地。支持龙头企业向产业链前端延伸,通过联合、租赁等方式,稳定企业与原料基地的供需关系。整合检测资源,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形成企业自检、行业自律、部门监督抽检全覆盖的检测体系。对购买先进纺织服饰检测检验设备的企业,优先使用省政府有关出口基地服务平台建设的政策扶持资金。加强纺织服饰行业自律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五)建设现代纺织服饰物流和市场网络体系。运用现代物流理念和信息技术,围绕纺织服饰生产企业和终端消费市场,建设一批设备齐全、设施完善、信息化水平高、辐射功能强的全国性纺织服饰物流中心。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推动我市纺织服饰产品进入城市商超和连锁超市。

(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为纺织服饰产业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各纺织服饰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企业间的联系与协作,避免无序竞争,实现优势互补。设立纺织服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纺织服饰产业发展。优先安排和保障重点纺织服饰生产企业建设用地,积极引导纺织服饰生产企业集约利用土地。

对纺织服饰企业新扩建和技改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审批制度。加强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纺织服饰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吸引社会资金流向纺织服饰产业。建立纺织服饰产业统计和信息服务制度,及时分析和发布产业发展信息,引导纺织服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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