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周口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4-12-26 |
发文字号 | 周政 〔2014〕 61号 | 发布日期 | 2015-01-28 |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淮阳县人民政府及方万政同志的通报
周政 〔 2014〕 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4年,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务方万政同志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进步表彰大会上,淮阳县人民政府被国称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市民族宗教局号。
为激励先进,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淮阳县人民政府通令嘉奖、对方万政同志记三等功一次。
希望淮阳县人民政府和方万政同志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淮阳县人民政府和方万政同志为榜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务实重干,创先争优,努力为加快实现周口崛起、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