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重点项目建设 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文机关 周口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5-05-14
发文字号 周政 〔2015〕 24号 发布日期 2015-06-03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重点项目建设

先进单位的决定

周政 2015〕 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做大总量、加快发展的主抓手,继续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不动摇,不断加大项目建设力度,保持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劲态势,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市政府决定,对太康县政府等4个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不断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的先进经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加快发展,为实现周口崛起、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周口市2014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2015年5月14日        

周口市2014年度重点项目建设 先进单位名单

一等奖:太康县人民政府 

       郸城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沈丘县人民政府 

       项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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