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发文机关 周口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5-06-10
发文字号 周政 〔2015〕 39号 发布日期 2015-07-13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周政 2015〕 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促进“四化”同步发展的意见》(豫政〔2013〕6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4〕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意义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现代商务活动的新形态。随着以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飞跃发展,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深入融合,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近年来,我市电子商务尽管取得了一定发展,但总体仍处于起步阶段,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基础较弱、应用范围不广、水平不高、主体不强、配套支撑体系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完善市场功能体系的内在需要,是抢抓新的历史机遇、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要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选择,更是加快实现周口崛起、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为宗旨,以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建设“阿里巴巴周口产业带”为突破口,以打造电子商务信息产业园为有效载体,以“外引内育”为有效手段,以加强政策供给和公共服务为有效保障,激发各类主体在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创业激情,扩充电子商务群体规模,培育电商龙头企业,打造区域性独具特色的电商平台,全面增强网络消费产品生产、供给能力,扩大信息消费需求,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导相结合,按照市场规律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的普及应用;坚持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向实体经济全方位渗透;坚持重点推进与全面发展相结合,推进电子商务健康持续发展;坚持鼓励发展和规范管理相结合,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

(三)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0年,引进8—10家省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新设立200家电子商务企业;推动1000家传统企业独立开展电子商务或应用电子商务,企业产品线上销售比重达到40%以上;应用电子商务开展内外贸易的企业达到85%以上;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以上。争取培育2—3家突出周口产业特色的区域性电商平台;使我市成为豫东南电子商务区域性中心城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三、发展重点

(一)加强电子商务重点项目建设

1.开展电子商务试点项目建设。市政府在工业、商贸业、物流业、金融业、农业、林业、文化创意旅游业、高技术服务业、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公共信息服务、优势特色产业、移动电子商务、数据中心等领域,每年支持开展一批电子商务试点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资金奖补或产业引导基金参股方式进行扶持。 

2.实施“外引内育”,扩大电子商务投资。积极与省内外的知名电商企业对接,加快引进阿里巴巴产业带、特色中国淘宝馆、1号店等重点项目,引导支持知名电商企业在周口进行项目布局。针对周口藉人士在浙江义乌、福建、广东等地“扎堆”电商创业的现象,打造“周口电商哥”品牌,开展招商宣传,鼓励周口籍电商人才返乡创业,享受全民创业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内育一批电子商务项目,引导传统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物流快递企业、职业院校等多元投资主体投资电子商务。

(二)建设电子商务信息产业园区

1.规划建设周口市电子商务信息产业园。在中心城区打造全市电子商务的“核心区”,关键是要高起点、高水平规划建设市级电子商务信息产业园。一是规划先行。依托市经济开发区、周口高新技术开发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等“四区”的产业特点、产业定位来规划建设以电子商务、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的市电子商务信息产业园,按照功能定位规划电商创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电商物流园区、电商服务中心等,形成既有产业分工、又有有序竞争的良性局面。二是创新模式。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运营、市场化运作”电商园区建设模式,建立政府与运营企业的战略合作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实行“先予后取”,政府给场所、给政策,运营企业给投资,实现发展共赢。三是强化服务。市、区两级发改、工信、商务、规划、财政、国土、环保等部门要在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资金支持等方面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四是吸引入驻。对入驻电子商务信息产业园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或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享受免费办理工商、税务等各种入驻手续,市、区相关部门开通绿色通道,从办证时限、登记注册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立体式的快捷服务。

2.加快建设产业集聚区“园中园”。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促进“四化”同步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13〕68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区)要依托产业集聚区建设电子商务“园中园”, 加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孵化,支持应用电子商务实现创业和再就业,发展电子商务专业服务,培育形成一批具有电子商务特色的产业集群。对各县(市、区)电子商务“园中园”建设情况,市政府将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督查机制和观摩考评机制。开展争创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示范企业活动,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壮大我市电子商务骨干企业队伍。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设1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2—3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

(三)壮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1.积极引进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一是积极引进电子商务总部企业。对通过B2B、B2C等电子商务形式实现电子商务平台年交易额或单一品牌(品类)年交易额名列全国电子商务行业平台前10名或国际排名前20名的电子商务企业,将总部注册地及纳税地迁入我市,可实行“一事一议”。二是鼓励市外中小电子商务企业落户我市。通过网络招商、展会招商、园区招商等形式,鼓励市外电商企业落户我市,当地财政将给予一定补贴。

2.培育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引导我市优势行业中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应用电子商务,择优重点支持一批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一是支持生产型企业成立电子商务子公司。鼓励生产型企业设立电商部,并在成熟的基础上设立独立法人的电子商务公司。二是鼓励传统商贸企业实现“店商与网商”的有机融合。支持亿星集团建设电商大厦,鼓励商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三是鼓励大学生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对大学毕业生毕业5年内开办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体电子商务经营户,在享受国家有关大学生就业与其他电子商务企业扶持政策同时,另外给予最高不超过50平方米的租金补贴,对大学生在校接受孵化并在我市落地转化的电子商务创业项目,可申请无偿创业补助。

(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1.建设多层次的电商平台体系。一是建设周口市综合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借助“阿里巴巴周口产业带”、“淘宝周口馆”,开通“周口名品网上行”,建设周口名优产品展示展销中心,面向全市企业提供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二是鼓励建设独具区域特色的第三方电商平台。加快国药集团医药仓储物流园、商水智能物联港、博奥国际物流园和邮政物流园建设,鼓励建设具有交易、物流、支付、信息、信用等全方位服务的骨干电子商务平台,支持专业批发市场和大型经营企业开展大宗商品网上现货交易。三是鼓励开展移动O2O和跨境贸易平台建设。支持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建成移动O2O(线上线下)(如周口云超市)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打造具有比较优势的区域性电商平台。

2.建设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体系。一是建设电商运营支撑体系。鼓励电商服务企业、电商职业院校为传统企业提供咨询策划、营销策划、客服管理、销售数据分析等电子商务服务和网页设计、IT技术、摄影摄像等电子商务技术支持。二是建设促进传统企业与第三方平台对接的电商运营推广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利用市内外电商推广资源,帮助我市企业在天猫、京东、苏宁、一号店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以企业名义注册开设官方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等,当地财政要给予一定的补助。三是要借鉴“松鑫模式”,建立微电商培育体系。支持以优质企业为主体,与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周口联营职业中专学校等职业院校和北大青鸟、亿邦动力等培训机构深度合作开展微电商培育,对微电商进行培训和创业资金支持,为传统企业产品拓宽线上市场。

3.开展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支持面向“三农”的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活动,学习江苏沙集镇、义乌青岩刘村、四川省青川县等地经验,推行“农户 公司 网络模式”,引导和扶持涉农电子商务平台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资生产配送企业、种养大户等开展合作,形成双向互动的应用协作机制。利用中组部、商务部合建的“农商网”、亿星集团建设的“黄淮农产品电商平台”等涉农网络平台和信息资源,加强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信息化改造和“农超对接”电子商务应用步伐,扩大农村市场网上消费规模。鼓励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与农业产业化基地、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企业、大型餐饮连锁企业进行对接,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与物流企业合作,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撑。统筹规划、逐步建设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覆盖城区、乡村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

4、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政策。加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管理和运行机制创新,先行先试,发挥应用效能;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9号),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实行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分类和按规定登记备案。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探索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推动快速通关、规范结汇、依法退税等相关环节配套协同。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开展网上推介,提升我市产品在境外市场的品牌影响力。支持外贸企业通过网络渠道,扩大境外产品进口,满足国内需求。开展外贸重点平台择优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引导、支持企业提供展会型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服务。

5.完善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加强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强化身份认证、信息透明、数据共享、网络监督;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商务信用评估,在电子商务中推广应用信用产品;加强信息安全防范,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完善数字认证、密钥管理、数字加密等安全措施,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6.建立电子商务市场监管体系。按照“管放结合”的原则,规范网上经营行为。要研究制定我市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并对全市各类网商和电子商务第三方服务企业开展网络经营活动实行实名备案认定。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传销、诈骗、逃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毒品、枪支弹药等非法行为,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健康有序的网上流通秩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发展电子商务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考核体系。市政府成立周口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电子商务工作。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合作,共同推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二)加强资金扶持。市政府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阿里巴巴产业带建设、电商园区建设、电商龙头企业培育、电商创业、电商平台建设、电商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扶持和补贴。根据符合条件的电商园区、电商企业、电商创业个体的申请,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发改、工信、商务、财政、税务有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后,报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建周口市电子商务(信息化)公共服务中心,通过政府、电商协会、电商服务公司三方合作,打造电子商务(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孵化培育 网络推广 技术支持 管理咨询 其他增值服务”的全方位服务模式。为全市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电商实训、电商代运营、管理外包、信息化推广等服务,有关部门要对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软硬件设施建设提供便利并给予财政补贴,电信运营商要进驻服务中心开展信息化展示推广。

(四)加强人才建设。市工信局、市教育局要依托周口师范学院、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周口联营职业中专学校等组建周口市电子商务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行业指导委员会,对经省工信委、省教育厅认定的河南省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市政府当年度给予一定奖励。对市、县(市、区)开展的电子商务培训班,给予场租费全额补助。发挥市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作用,以市政府名义每年举办2-3次信息化、电子商务大型讲座和论坛。开展电子商务高端引才引智工作,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把引进高级人才作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手段。

(五)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介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电子商务重要性的认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推荐并宣传一批成功的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不断扩大示范效应,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加大电子商务整体形象宣传,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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