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周口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6-05-09 |
发文字号 | 周政 〔2016〕 28号 | 发布日期 | 2016-05-10 |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周口市2016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 〔2016〕 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周口市2016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5月9日
周口市2016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认真吸取以往秸秆禁烧工作的经验教训,坚持“广泛发动、疏堵并举、盯紧看牢、严管重罚”的工作方针,强化防范措施的落实,举全市之力背水一战,大打一场夏季秸秆禁烧翻身仗,力争全市不着一把火,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环境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可靠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明白卡、公开信、开辟禁烧专栏、设立禁烧标牌、出动宣传车、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全方位开展禁烧宣传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印发秸秆禁烧通告,张贴到每个行政村、自然村(组)。手机禁烧短信要覆盖所有农户,宣传标语和条幅要悬挂到田间地头,乡(镇)宣传车和村(组)大喇叭要进行不间断的广播宣传,让焚烧秸秆危害和秸秆禁烧政策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烧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推进秸秆还田。小麦秸秆直接还田是处置秸秆的主渠道,也是预防秸秆焚烧的有效途径,要大力推广小麦秸秆还田技术,进一步扩大秸秆直接还田面积,力争全市小麦秸秆还田面积达到85%以上。各级农机部门要及早摸底,提前调度安排,对现有大型收割机械进行科学调配,缺口的部分要搞好引进,确保夏收作业的需要;要严把大型收割机械准入关,所有本地及外地大型收割机械必须安装粉碎装置和防火罩,否则一律不准下地作业;要严格执行机收作业标准,尽可能降低麦茬高度,消除秸秆焚烧隐患。
(三)实行网格化布控。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层层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逐级签订责任状,实行县直干部包乡镇(重点村)、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和十户联保的网格化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到地块。进一步强化县、乡、村的禁烧主体责任,引导广大农民自觉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真正做到谁的工作谁落实,谁的地块谁负责,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秸秆谁禁烧。各驻村定点扶贫工作队和选派的第一书记也要积极行动起来,帮助定点帮扶村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帮助贫困户搞好麦收。各乡(镇、办)秸秆禁烧指挥部要建到田间地头,实行24小时值守,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严防死守,盯紧看牢,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
(四)强化基层禁烧主体责任。各县(市、区)要采取各种办法,强化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禁烧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广大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其投身秸秆禁烧的主战场和第一线。要把每个地块的监管任务明确到每个村组干部,做到责任清晰,奖罚分明。各县(市、区)、各乡镇(办)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村组干部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秸秆禁烧任务完成得好,退还押金,并给予奖励,完不成任务者予以处罚。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五)依法惩处和打击焚烧行为。市、县两级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24小时举报,对发现、举报、上级通报的着火点,各县(市、区)要认真核查,做到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都要及早介入禁烧工作,配合联动,严格执法,该处罚的处罚到位,该拘留的坚决拘留,让焚烧秸秆者付出代价。要坚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的方针予以惩处和打击,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报道,以达到处理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
(六)严格处罚措施。每发现1处着火点,对事发地所在县(市、区)罚款50万元;发现多处着火点的,根据情况对事发地所在县(市、区)分管负责同志或主要负责同志及分包单位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每乡(镇、办)发现5处以上着火点的,乡(镇、办)党政正职就地免职。被省政府或有关部门通报(约谈)一次,市政府将对事发地所在县(市、区)追加罚款500万元,并给予通报批评;若再次被通报(约谈),除给予经济处罚外,事发地所在县(市、区)政府及分包单位写出检查,对分管负责同志、分包单位负责同志做出组织处理,并取消该县(市、区)和分包单位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七)做好应急处置。各县(市、区)要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对集中连片着火点的应急处置。每个乡(镇、办)都要组织应急防火队、准备大型洒水车等应急设备,每个地头指挥棚都要配备灭火工具,确保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性连片着火现象。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刘继标任组长,副市长刘占方、洪利民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市政府秘书长张继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二)加强暗访督查。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农口有关单位及公安、环保等部门组成10个暗访组,由一名副处级干部带队,每组分包一个县(市、区),禁烧期间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及秸秆焚烧现象进行不间断巡回暗访。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督导组,并增派电视台记者随同,对各县(市、区)和市各暗访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和暗访情况,每天一碰头,每天一通报,每天一曝光。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督导组和暗访组分包乡(镇、办)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电视台要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对焚烧秸秆行为的依法惩处打击情况,对禁烧不力的县(市、区)和乡(镇、办)问责处理情况,及时予以曝光。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每天下午6点前,向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汇总编发工作简报和督查通报,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
(四)加强追责问责。各级监察部门要根据有关执纪问责的规定和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问责的要求,坚决追责到底、问责到位,不留情面。对禁烧工作不力、局面失控,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要加重处理。问责处理情况记入干部档案,并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
(五)加强部门协作。市直各有关部门在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主动配合,共同做好禁烧工作。农口各单位主要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服务和秸秆禁烧工作的暗访督查;监察机关负责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公安机关和环保等部门负责对焚烧秸秆行为的依法查处和打击;财政部门负责保障禁烧专项经费及时到位,做好秸秆禁烧的奖惩工作;交通部门负责制止在公路上打晒粮食的行为,保证交通安全;农机部门负责组织调度农机作业和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技术,监管农机作业质量和农机生产安全;林业部门负责查处因秸秆焚烧造成林木损害的行为;消防部门负责做好火灾扑救工作;气象部门负责及时发布气象信息,提供禁烧期间焚烧点位置卫星遥感资料;新闻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供电部门负责宣传安全用电知识,对农用线路、用电设备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用电安全。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坚决打赢今年夏季秸秆禁烧翻身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