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周口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6-07-27 |
发文字号 | 周政 〔2016〕 43号 | 发布日期 | 2016-07-29 |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提升办学水平的实施意见
周政 〔2016〕 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提升办学水平的意见》(豫政〔2015〕74号)精神,进一步整合优化职业教育资源, 切实提高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水平,推进我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从2016年起,围绕做大做强职业教育的总体要求, 统筹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人口和学龄人口数量、教育事业特别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需要等因素,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导向、优化布局和项目引领的原则,到2018年,将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调整到30所左右,原则上校均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在校生数与普通高中大体相当,办学条件基本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或《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以下统称《标准》)要求,初步建立起总量适当、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办学质量较高、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全市职业教育规模化发展。
二、重点工作
1. 统筹规划布局。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以纳入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计划的项目学校为骨干,制定本地、本部门规划和布局调整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入驻职教园区、产业(工业)集聚区办学,推进产教一体化发展。
2.清查办学资质。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标准》,开展办学资质清查工作。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学校,不再独立设置,与其他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资源整合;对连续3年未招生学校、中高职一体学校、已实质性并入高等院校的学校等,撤销中等职业学校建制。坚决清理“一校多牌”,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每所学校只能保留1个名称、1个组织机构代码、由1个部门统一管理,办学条件全部达到《标准》要求。
3.整合公办教育资源。中等职业学校中规模小、质量低,生均财政拨款不足以维持正常运转支出的,通过合并、撤销、转型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等方式调整。根据经济发展和产业需求,鼓励不同隶属关系、不同区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整合,鼓励生源和就业充分的中等职业学校强强联合、做大做强。要统筹整合市属和区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集中力量办好起示范引领作用的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县(市)要整合县域内所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重点办好1-2所集学历教育、各类职业培训、继续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职普一体高中(综合高中)纳入普通高中序列进行管理。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转型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统筹县域内教师全员培训和教师专业发展等相关工作,在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中逐步脱离中等职业学校序列。
4.规范民办学校办学。将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规划,与公办学校一起开展并同时完成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工作。在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鼓励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之间通过合资、合作等形式进行资源整合,支持优质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整合规模小、条件差、质量低、特色不显著和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其他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鼓励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资源重组;探索公办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机制;鼓励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牵头整合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或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牵头整合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以混合所有制形式办学。
5.优化学校专业设置。优化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结构,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增强专业设置与本地产业发展的吻合度,降低学校专业设置的趋同性,支持学校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布局调整后的每所中等职业学校要重点建设3-5个品牌专业或特色专业,布局1个以上与本地主体产业相适应的主干专业群,国控专业设置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备案。各学校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培养技能为本位,全面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确保在优化学校布局过程中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6.加强过程管理。各级财政、国资、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加强清产核资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和职业教育资源流失。资源整合、布局调整过程中职业院校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全部用于职业教育发展。中等职业学校的国有资产要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规定管理,新组建、合并的学校要及时办理产权移交手续。根据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工作进展情况,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编制和其他有关部门要及时对整合后的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名称、登记注册、调整编制、发放代码,并向社会公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本地规划,严格审核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对规划拟合并、撤销的学校不再核准(审批)新的基本建设项目。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未经公示的学校不得招收新生。
三、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16年4月-2016年7月,启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地人口数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产业布局、中职在校生规模等因素,向各地提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建议数,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在清查办学资质的基础上,制定本地或本部门规划和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工作方案,并报省政府审定。
2.实施阶段。2016年8月-2017年7月,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积极有序推进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工作。
3.验收阶段。2017年8月-2017年12月,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任务完成。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职业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全市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工作,建立例会制度,研究布局调整工作重大事项,督查方案执行落实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作为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评制度。市政府将把各县(市、区)、各部门的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工作情况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对整合不力、工作推进缓慢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问责。
2.强化资金引导。坚持公共财政投入项目与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相结合,发挥财政项目投入的导向作用,引导中等职业学校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建立激励机制,将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工作成效作为职业教育资金的重要分配因素并加大权重,重点支持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到位,达到《标准》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提升其办学质量和水平。
3.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之间的关系,按照“人随事走、财随事转”的原则,创新机制,制定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坚持办学经费按原有渠道予以保障,迁建学校建设经费以土地置换收益为主解决,新建学校建设用地按教育用地划拨方式供给,人事关系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产权关系可试点公办、民营、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等多种形式,确保布局调整后,学校有充足的办学经费、明确的人事关系、清晰的产权关系。稳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周口市布局调整后拟保留学校
2016年7月27日
附 件
周口市布局调整后拟保留学校
1、周口市海燕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周口市联营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3、周口幼儿师范学校
4、周口市高级技工学校(周口市职教中心)
5、周口市职业高级中学
6、扶沟县职业教育中心
7、扶沟县鸿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8、淮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9、淮阳庆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10、淮阳县豫龙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11、西华县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12、西华县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13、河南省郸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14、郸城县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15、郸城县新城科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16、项城市中等专业学校
17、项城市杂技艺术中等专业学校
18、太康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19、太康县中原人才中等职业学校
20、沈丘县职业教育中心
21、沈丘县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2、商水县职业教育中心
23、河南省周口女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4、河南省周口市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5、周口市天骄商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6、周口升盛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7、周口海萍职业中专
28、周口世纪美容美发中等专业学校
29、周口市东方科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30、周口体育运动学校
31、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
32、郸城县交通技工学校
33、周口市第三技工学校
34、淮阳技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