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周口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6-07-28 |
发文字号 | 周政 〔2016〕 45号 | 发布日期 | 2016-08-04 |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四批周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周政 〔2016〕 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确定的第四批周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21项)和周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6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的台阶,推动周口文化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