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3—2015年度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示范单位示范企业 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文机关 周口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11-09
发文字号 周政 〔2016〕 59号 发布日期 2016-11-15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3—2015年度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示范单位示范企业

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周政 〔2016〕 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3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豫政〔2013〕55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周政〔2014〕15号),紧密结合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完善机制,积极主动作为,强力推进商标战略全面实施,全社会对商标战略地位、商标品牌价值的认知度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注册商标、争创品牌的意识明显增强,开展商标保护、打击侵权假冒的力度持续加大,商标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注册商标拥有量、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总量均居全省前列,涌现出一批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示范单位、示范企业和先进单位。

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公布的有关商标数据,对各县(市、区)2013—2015年的“有效注册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地理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等主要商标发展指标进行比较分析、综合排序,市政府决定授予项城市人民政府、沈丘县人民政府为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示范单位,河南地神种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示范企业,太康县人民政府等8个单位为2013—2015年度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先进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企业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在新的起点上争创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企业学习,进一步增强商标品牌意识,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持续推动我市创新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为周口崛起、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示范单位、示范企业和先进单 位名单

2016年11月9日 

附 件

全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示范单位、示范企业 和先进单位名单

一、示范单位(2个)

    项城市人民政府 

  沈丘县人民政府

   二、示范企业(3家)

  河南地神种业有限公司

  周口雪荣面粉有限公司 

  乐普药业有限公司

  三、先进单位(8个)

  太康县人民政府 

  淮阳县人民政府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周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周口市商务局

  周口市公安局

  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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