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 ( 市、区 ) 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
根据《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 基地 ) 暂行管理办法》 ( 周科 [2015]37 号 ) 和《关于开展 2016 年度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 基地 ) 申报工作的通知》 ( 周科 [2016]31 号 ) 的要求,经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现将 2016 年度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 基地 ) 受理情况给予公示,公示期 5 天 (11 月 24 — 11 月 28 日 ) ,公示期间有异议请向周口市科技局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 : 周口市科技局办公室 0394 — 822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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