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16年度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暂行管理办法》(周科[2015]37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周科[2016]31号)的要求,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党组研究,决定认定商水县万亩现代农业高效示范园区等4家园区为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认定周口市其恩阁无公害果蔬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4家基地为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名单见附件)。

请有关县(市、区)科技局,以及园区(基地)推荐单位进一步重视农业科技园区(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力争把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建成产学研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基地、促进农民增收的科技创业服务基地、培育现代农业企业的产业孵化基地、体制机制创新的科学发展试验基地和发展现代农业的综合创新示范基地。

 

附件:1.2016年度周口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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