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周口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6-12-22 |
发文字号 | 周政 〔2016〕 66号 | 发布日期 | 2016-12-27 |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周口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的通知
周政 〔2016〕 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豫政〔2015〕81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周政〔2016〕6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周口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届周口市政府法律顾问聘期3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市政府法律顾问要认真履行《周口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定的职责,积极为我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言献策。市政府法制办要同法律顾问加强联络、提供服务、定期听取法律顾问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第一届周口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名单
2016年12月22日
附 件
第一届周口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名单
团 长:刘保仓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团长:冯干敏 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金融办主任
翟 炯 市司法局局长
顾 问:苑全成 首席法律顾问、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郑启新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赵建安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东方 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科科长
雷 茜 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科长
王 旭 市政府法制办复议应诉科科长
赵静丽 市政府法制办法规科科长
姜耀升 河南众望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联合 河南众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赵 军 河南鲲之鹏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吴子华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原行政庭庭长(已退休)
刘司华 河南法声律师事务所主任
苏华伟 河南沐天律师事务所主任
娄际堂 河南团结律师事务所主任
冉麦礼 河南睿东律师事务所主任
郭 力 河南郭力律师事务所主任
胡 宁 河南豫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赵 明 河南明辨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缙伟 河南明辨律师事务所律师
何 俐 河南鲲之鹏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