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市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文机关 周口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01-05
发文字号 周政 〔2017〕 3号 发布日期 2017-01-09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市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周政 〔2017〕 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6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十次党代会、市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产业扶贫为重点,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为实现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稳定脱贫提供了有力保障。为鼓励先进,促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对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成效突出的沈丘县、郸城县、太康县、扶沟县、项城市5个县(市)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以扶贫为己任,开拓进取,务实重干,努力开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周口崛起、富民强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7年1月5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