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周口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2-21 |
发文字号 | 周政 〔2017〕 11号 | 发布日期 | 2017-03-01 |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商水县项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周政 〔2017〕 11号
商水县人民政府,项城市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周口市调整商水县项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豫民行批〔2016〕30号),现将商水县、项城市有关行政区划调整通知如下:
一、将商水县黄寨镇的郑埠口、唐店2个建制村划归项城市花园街道办事处管辖。
二、区划调整后,花园办事处辖邝花园、李洼、尚关、后高营、张寨、从营、赵营、武庄、潘庄、迎泰、景和、袁桥12个社区和唐店、郑埠口2个建制村,面积22平方公里,人口5.3万人,办事处驻政和路7号。
商水县、项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简、统一、效能”的机构设置原则,周密组织实施区划调整工作,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