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周口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3-29 |
发文字号 | 周政 〔2017〕 20号 | 发布日期 | 2017-04-10 |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周口市豫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
通 知
周政 〔2017〕 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提高我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市政府研究决定,与河南省豫资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周口市豫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河南省豫资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占股51%,周口市政府占股49%),设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各1名。
周口市豫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与河南省豫资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接周口市城市建设提质工程。经营范围:利用城市国有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融资、投资,国有资产经营,重点支持土地收储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产城融合发展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扶持产业化龙头项目,以及交通和公益事业的发展等。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