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周口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5-20 |
发文字号 | 周政 〔2017〕 33号 | 发布日期 | 2017-06-02 |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周政 〔2017〕 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快递服务业发展,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豫政〔2014〕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解决制约快递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互联网 ”快递为发展方向,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融入并衔接综合交通体系,扩展服务网络惠及范围,保障寄递渠道安全,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寄递需求,全面提升我市快递服务业发展水平,提升和发挥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方面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实现优胜劣汰,引导快递企业整合提升,持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主动服务、效率优先,加强政策性引导,在财政、税费、土地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做好快递发展规划与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城乡发展、综合交通等专项规划衔接工作,为快递服务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科学指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坚持创新引领,激发活力。加快构建激发创新活力、推广创新成果、支持业态创新的体制机制,支持快递企业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创新商业模式、服务形式和管理方式,增强企业内生发展动力,实现速度与质量同步提升。
坚持强化监管,安全发展。加强快递服务市场监管,依法规范快递企业经营服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寄递安全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快递业安全基础。依靠科技手段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监管能力,保障寄递渠道安全。
坚持产业融合,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快递服务业的终端配送优势,推动快递业加快融入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联通线上线下,实现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信息技术等产业协同发展,促进实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三流合一”,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的一体化整合。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的快递服务体系。
1.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全市快递业务年均增长35%以上,业务量达到6千万件以上;业务收入年均增长26%以上,超过5亿元;行业从业人员达到6000人以上。
2.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快递终端服务网点遍布城乡,乡镇网点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快递服务覆盖率100%。与全国重点城市往来快件实现48小时内投递,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3.生产水平快速提升。主要快递企业员工素质、管理水平、装备水平明显提高,构建多品种、差异化、个性化的快递产品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快递服务功能多样化、寄递服务快捷化、内部作业机械化自动化、生产组织信息化。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引导快递企业优化结构,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竞争能力,着力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竞争力强的现代快递企业。指导快递企业之间资源共享,相互融合、共同发展,提高快递行业整体服务能力。推动快递企业依靠金融、科技、人才、服务等要素竞争发展,向综合快递物流服务商转型。
(二)促进产业联动发展
充分发挥我市现代农业示范区优势,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等特色企业与快递企业开展合作,形成互动双赢的协作机制。鼓励快递企业为工业生产企业、商贸企业等定制服务流程,为企业提供产品销售寄递配送服务、售后物流服务和反向物流服务,为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销售商提供分布式仓储、分装、分拨、配送、代收货款等一体化服务。推动企业在服务质量、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网点建设和操作流程方面全面落实国家相关标准。鼓励快递企业与电商联合,实现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支持电子商务销售商进入快递市场,实现电商与快递融合发展。
(三)构建完善服务网络
依托高速公路在周口形成的国家级公路节点和周口航空综合物流园区,加快快递分拨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鼓励省际分拨中心在我市落户和扩大建设规模,全面落实省内快件分拣节点建设,积极打造高效衔接的快递服务网络,谋划建设集仓储、分拔、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快递物流园区,加快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支持快递企业“向下”发展,实现“县县有分拨,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四)完善末端投递服务体系
将快递末端投递服务体系纳入城乡配送体系,统一规划建设。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规范寄递操作行为,破解末端快递服务难题。推动快递服务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资源优势互补,完善城乡快递配送网络,保障快件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行。支持快递企业推广应用智能快件箱等自助设施,鼓励企业建立高标准服务承诺。
(五)强化企业科技应用
支持快递企业采购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作为快递运输车辆和快件投递配送车辆,促进快递车辆标准化、统一化、低碳化。支持快递企业选配自动(半自动)分拣设备和快件搬运、装卸、仓储设备,不断提高快件处理的机械化、自动化水平。鼓励快递企业推广应用快件跟踪查询、信息处理、行业信息交互对接、快件时效管理、优仓优配等先进技术。
(六)加强行业安全监管
健全寄递渠道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强制性标准,明确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安全要求,强化安全检查措施。全面执行收寄验视、实名登记、过机安检三项安全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堵塞寄递渠道安全漏洞,提高行业安全发展水平。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配合,提升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
三、部门分工
市邮政管理局:研究拟定全市快递行业发展规划;依法监管快递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全市快递车辆通行措施,规范快递车辆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指导并参与快递行业发展规划编制;统筹快递行业在电子商务、物流业中协调发展。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推动快递行业的信息化应用,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信息安全管理;会同邮政管理部门共同推进快递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发展。
市公安局:规范快递车辆管理,保障快递配送正常运行。加强寄送渠道治安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快递行业安全监督检查,完善内部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卫制度,落实禁毒、反恐、扫黄打非各项措施,确保寄递渠道安全。
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省对具有社会公共效益的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和技术服务创新项目给予补助和贴息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和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
市地税局: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3号)等税收减免政策,做好快递企业税收政策辅导服务工作。
市规划局:将快递末端网点及设施建设纳入社区、商区、校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规划审核范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工程建设监管服务职能,对快递末端网点及设施项目建设提供监管和审批服务。
市交通运输局:将现代化快递产业园区纳入周口物流园区的规划建设,引导快递企业积极进驻。
市商务局:支持搭建电商企业与快递企业互动的服务平台,推动电子商务产业与快递服务业协同发展。
市工商局: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简化快递企业在同一管理辖区内另设营业场所的登记手续,对证照不全的快递企业根据职权分工依法维护快递市场秩序。
市城管局:对快递配送车辆临时停靠实行科学化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领导
建立政府牵头、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的协调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密切跟踪快递发展动向,对快递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进行深入研究,适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行业发展。
(二)加强政策扶持
将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快递服务纳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支持快递企业在农村设置服务网点或者利用村邮站、万村千乡工程等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生活消费品和农副产品等寄递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快递建设项目申请省、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或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对快递企业构建专用业务平台、跨行业对接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快件自动分拣等新技术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国家鼓励类服务业收费价格政策,快递企业用地、用水、用电、用油、用气、用热实行与工业企业基本同价政策。
(三)保障快递末端服务能力
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对从事快递业务的车辆,在其收寄、投递快件时,提供城区通行和临时停车保障。支持快递企业进社区、进校区、进商区,支持设置自助服务终端、快递服务末端网点等。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高等院校等应当为快递企业收寄和投递快件提供通行、临时停车、代收、保管等便利。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