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科技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周口市星创天地建设的通知(周科【2017】42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和提升我市星创天地的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科技部、省科技厅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度周口市星创天地建设工作,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总体上按照《周口市“星创天地”工作指引》(周科[2017]25号)的要求进行组织申报、推荐。

   (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填报“星创天地”申请书和“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等相关材料。

( 二)县(市、区)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申报的星创天地进行筛选、初审、推荐,并以文件形式报送市科技局。市直相关单位直接申报,并以文件形式报送市科技局。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应在周口市注册经营,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包括农业科技园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主体。
    2. 具有相应的产业背景和科技支撑。立足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建有集中连片的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有较明确的技术支撑单位,促进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3. 具有基本的服务设施。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创业培训基地、开放式办公场所、研发和检验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至少拥有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场所,提供宽带接入、互联网资源等设施,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
    4. 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能够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技术培训、企业注册、融资支持、财务管理辅导、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等服务。
    5. 应建立较为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企业入驻制度、创业辅导制度、企业毕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
    6.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运营良好,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三、申报材料

    1 、周口市星创天地申请书

    2 、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

    3 、周口市“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

 

     “ 星创天地”申请书和基本信息表(申请书和基本信息表单独装订)一式3份以及“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3份,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农村科。

四、推荐数量

  各县(市、区)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家,市直相关单位不超过1家。

  联 系 人:徐燃  徐朝华  联系电话:17639732889

  电子邮箱:chaohua726@163.com

                                           2017 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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